保价2000元 却只能赔偿350元? 百世快递愿赔1000元
2017/10/11 10:09:19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9月22日,赵先生通过百世快递邮寄一台飞歌开拓者4导航仪给武汉的买家,可买家收货时忽视了“开包验货”,签收后发现包裹内的导航仪屏幕坏了。随后赵先生数次与快递公司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他向与本报维权热线反映:“我寄出的快递包裹保价2000元,现在东西坏了,快递公司应当足额赔偿。”
  消费者说:
  保价2000元的快递 却只能赔偿350元?
  赵先生:2016年6月,我花费3000元购买一台飞歌开拓者4导航仪,后来我不用了,就将导航仪放在二手平台出售,售价350元。近日,这台导航仪被武汉买家韩先生买走。9月22日,我委托父亲去千岛湖镇东兴路百世快递门店,快递邮寄这台导航仪。邮寄费为15元,我当时为邮件保价了2000元,保价费为20元。
  两天后,韩先生收到快递,他表示,签收时,他未“开包验货”,直接签收了快递。到家才发现导航仪屏幕碎裂。韩先生表示,他已经找百世快递门店反映该问题,但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说,包裹包装不合格,让他向总部投诉。此后,韩先生向我反映了这个问题。
  邮寄时,我对这个快递进行保价,现在快递内的导航仪屏幕碎了,我认为快递公司应按保价金额赔偿。但我数次与百世快递沟通,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快递公司说:
  保价快递遵循“保丢不保损”处理原则
  愿意赔偿消费者1000元
  (随后记者联系上负责派送快递的百世快递武汉青山区一部门店负责人鲁先生和负责快递揽收的百世快递杭州千岛湖东兴路门店负责人徐培建。)
  武汉青山区一部门店负责人鲁先生:我所在的接收点是直营门店。据目前情况来看,快递出现问题是由于揽收时没有包装好。按公司要求,所有保价快递属于特殊运输包裹,这类包裹在运输过程中遵循“保丢不保损”处理原则,即包裹在运输中丢了,按照保价额度给予赔偿,若只是损坏则无法按保价额度赔偿。
  杭州千岛湖东兴路门店负责人徐培建:我们对保价快递都是单独处理的,在分拨前都必须经过公司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邮寄出去。赵先生邮寄的快递是买家签收后才反映邮寄物品损坏的,按公司规定,收件人已经签收,相当于认同包裹没有问题。
  虽然不能确认开包前物品是否已有损坏,但若要证明物品在途中损坏,则需寄送双方提供证据。本着尽快处理的原则,我们愿赔偿赵先生10倍的快递费(即350元)。对于赵先生的要求,我们无法接受。
  (记者联系了百世快递总部客服,客服表示会将问题反映给相关负责人处理。)
  截至发稿前,记者收到百世快递总部申诉部相关负责人的答复——“考虑到网点快递员在派送时,没有尽到提醒客户‘开包验货’的责任,我们愿意赔偿给赵先生1000元。”
  (记者将这个答复反馈给赵先生。对此,他表示愿意接受,并对本报的及时调解表示感谢。)
  律师说:
  百世快递应当按照保价2000元予以赔偿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叶水荣:根据《消法》规定:“快递物品因经营者责任遗失或者损毁,事先申报价值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申报价值予以赔偿;事先未申报价值,但事后能够确定实际价值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实际价值予以赔偿;事先未申报且事后无法确定实际价值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的,由经营者按照所收取资费十倍的标准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超过八百元。”结合合同,百世快递应按照包裹保价2000元给予赵先生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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