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家乐福站在危险的十字路口
2004/4/1 10:55:53 来源:《环球企业家》 作者/编辑:
快速扩张助家乐福在中国创造了奇迹,但同时也埋下了积怨纠葛的种子。这家法国零售业巨头眼下正站在一个危险的十字路口……
在上海徐汇区的家乐福(Carrefour)古北店,生意看上去依然那么火爆,每隔一小时发出的免费班车上载满乘客,来晚了的私家车常常找不到停车位,香气不时从食品现场加工柜台传来,在店里的每一个付款通道都至少有十人的长队——在这个被公司内部评为亚洲样板的门店里,总是一副“现代集市”的热闹场景。
然而同在上海的家乐福中国总部办公室里却是另外一番景象,一位刚刚从这里辞职的中层员工说,从十月中旬开始,总部的气氛就变得怪怪的,很多人神情开始紧张,虽然新的开店计划一直都在实施,偶尔也振奋了人心,但是“不少人都对公司的发展前途表示了怀疑,虽然他们嘴上没有说”。
让管理层心里忐忑不安的是商务部下发的一份关于《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在这份草案中,商务部将对活跃在商业领域的外商企业进行分级:没有违规的投资者将被列入A级;曾有违规行为,但是现在已经得到规范的列为B级;仍有违规,但还未规范的将被列为C级。而不同级别的投资者将有不同的管理办法,其中,列入B级管理的外商投资者,其违规行为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规范后一年内,不得申请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包括不能申请开设新的店铺;待其违规企业的整改全部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其申请设立新企业的同时,需向商务部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新法规很可能抢在2004年12月11日——中国承诺结束零售业过渡期,向外资全面开放的日子之前颁行。业内人士透露,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家乐福将被列为B级管理,必须严格依据法规行事。然而同样可以看到这份草案的沃尔玛、麦德龙等跨国公司,却不用担心自己被列入“黑名单”。一个可以佐证的例子是,一年前,记者采访当时零售业主管部门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局长、现在商务部部长助理的黄海时,他就曾明确表示,家乐福在内地的违规扩张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严重不满,相比之下,沃尔玛和麦德龙却没有受到指责。
看看他们各自在中国的成绩,就不难理解这份即将出台的法规可能对家乐福造成多大的影响,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家乐福中国去年的销售额为120亿元人民币,在当年中国零售业百强中名列第4,仅次于华联、联华等本地的零售集团。在外资零售企业中排名第一,且率先实现盈利。而沃尔玛和麦德龙分别为60亿和53亿。家乐福的“旗舰”——大卖场店数已经超过了40家,沃尔玛仅为24家。
“如果一年内家乐福不能开店,沃尔玛很快就会赶上,在今后的几年,家乐福会面临真正的威胁,而对手们的被动局面将会改变”,罗兰贝格管理咨询公司的零售业分析师陈峰说。
■ 众矢之的
恐怕没有多少人比家乐福中国区总裁施荣乐(G.L.Shereau)更盼望2003年能够早点结束。在经历了一连串的是非之后,眼下该公司与供应商、消费者、媒体乃至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都处于在华8年来的最低点。
曾在沃尔玛深圳总部供职,现任万方港佳商贸有限公司采购总监的何萧至今仍对1995年家乐福在中国的第一家店(北京国展店)开业时的火爆情形记忆犹新,“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不知道一下从哪里冒出这么多人来”,他回忆说,“而且很多业内的人来参观,他们都记住了蓝白相间的标志,以及‘开心购物家乐福’的口号”。
家乐福以这种让人耳目一新的“大卖场”(Hypermarket)业态在国内迅速走红,其“低售价”到“大量销售”到“采购价格低”再到“低管理成本”返回“低售价”的循环操作模式更是立刻被零售业界奉为“圣经”。
但今非昔比,上海炒货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恩国现在更倾向于用“霸道”一词来形容他对家乐福的看法。而所谓的“家乐福”模式(典型的从上游供应商寻求利润的方式)在经济学家郎咸平眼中已经成了一个负面词汇。
连锁反应的肇端竟是毫不起眼的瓜子。6月,由于旗下企业忍受不了家乐福近20种附加费用,上海炒货协会提出和家乐福进行谈判的要求,在等待了两个星期无人理睬的情况下,炒货协会宣布旗下企业的产品全部撤出家乐福。第一次正式谈判,家乐福的代表拿出了一份刊登着相关消息的报纸说,“其实我们的谈判已经结束,当你们向记者披露谈判的事(进场费)时。” 媒体几乎一边倒地同情起“弱小一方”,毕竟它们提供了两个令人震惊的数字:“销售收入的50%用以支付家乐福各种名目的费用”、“整个行业因为这些费用导致20%的普遍性亏损”。
家乐福和供应商们的紧张气氛迅速升级。7月中旬,中国造纸业协会所属40家厂商聚集上海,召开“进场费问题研讨会暨声援上海炒货行业协会会议”。在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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