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骗术大搜罗:一定要看好你的辛苦钱!
2018/3/1 9:11:22     来源:竹云话物流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发货方一定要提防以下骗局:
  1. 低价接单,盗货转运
  有些物流公司以超低运费吸引发货人,在没有签署相关合同的情况下将货物拉走;中途物流公司又将货物转给另一家物流公司并签署货到付款协议。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第二家物流公司联系取货人取货同时需支付运费,此时会发现货物不全,但首次承运方已联系不上。由于没有任何证明或合同文件,所以发货人只能再次支付运费和承担物品的损失。
  预防:切勿贪图运费便宜而选择不正规的物流公司,切记签订正规协议。
  2. 擅自修改物流单
  比如货运双方谈妥运费为100元,发货单价格同为100元;中途承运方借故将物流单要回,再次交回给发货人时,物流单的价格变更为500元,发货方不得不按照物流单多交运费。
  预防:发货人仔细检查发货单上的价格,并妥善保管。
  3. 口头承诺,过河拆桥
  如果货运双方仅口头承诺运价,完成交易时,承运方擅自提高运价,由于没有签署合同所以取货人或发货人只能多交运费。岂不是很亏。
  预防:避免口头协议,签订正规协议。
  4. 伪造身份,接单盗货
  利用虚假身份接单,发货人因没有核实,而导致货物遗失;并难以追讨,造成巨大损失。
  预防:查验相关证件,通过职能机构查验证件的真伪,购买保险。
  5. 伪造货物缺失,收取两次运费或直接盗货
  发货方发货时没有填写货物清单,卸货时货物数量不全;承运方会告知取货人或发货人如需再次取货需再次支付运费。或者所有货物已被不法物流人员私吞,就算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因没有书面证明而增加货物追回难度。
  预防:对于货物较多的情况,建议填写相关货物清单的单据,然后双方确认签字。
  6. 诈骗性赔偿条款
  发货时未确认赔偿条款,承运方从中作弊,导致实际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承运方只赔偿少量的货款而造成发货方损失。如发货单上写明,“如货物丢失或损坏,物流方按实际运费的20%赔偿。”即当时运输的物品价值2千元运费为100元,而在物品丢失或损坏后物流方只需赔付“运费*0.2=20元”,即物流方只需赔付20元。而发货人的实际损失则远远大于此赔付金额。
  预防:签订发货单时需要仔细阅读单据上的赔偿条款等相关信息。
  7. 代收货款,卷款潜逃
  发货人联系承运方发货,承运方提出可以代收货款;但没有签署任何关于代收货款的协议,导致不法物流商代收货款后卷款潜逃,造成发货人损失。
  预防:让物流方代收货款的,请签订正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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