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商建字[201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部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精神,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务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商务部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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