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式获批
2017/5/24 9:08:57     来源:宣城海关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近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签发《关于准予设立安徽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通知》,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安徽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位于广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意义:
  为我市“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以及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战略决策又添一个国家级平台。预计,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建成后,能够实现年进出口额超20亿美元,极大地带动我市进出口快速增长。
  安徽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由广德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立山(安徽)箱包有限公司和香港骏高国际货运(中国)有限公司合资建设。
  ▲注册资金1.05亿元,建设面积0.106平方公里,其中仓储面积50974平方米。
  ▲满足年物流作业12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3万标箱,保税仓储量80万吨,普通仓储量60万吨的生产经营要求。
  ▲国际知名箱包品牌新秀丽、杰西潘尼、法国大使、里卡多、海格林等,欧洲第三大港比利时安特卫普港,以及广德县多家重点外向型企业均已与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签订了入驻意向,浙江省、江苏省临近广德县的一些外向型企业也表示出浓厚的兴趣。
  何为保税物流中心(B型)?
  指经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批准的,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全封闭管理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是目前国务院主管部门能够批准的最高级别的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基本具备了综合保税区除生产加工以外的几乎所有功能。
  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物流中心:
  (一)国内出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三)外商暂存货物;
  (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五)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六)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入驻物流中心内企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
  (一)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二)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三)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
  (四)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
  (五)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货物进出物流中心将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从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予以保税(暂缓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说);
  (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货物从境内进入物流中心即视同出口,海关给予签发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国税部门予以办理出口退税,外管局办理收汇业务;
  (三)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及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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