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发改经贸【2016】818号),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并经委2017年第10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确定了6家省级示范园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9日-4月7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地向省发改委服务业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1-87051347
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发改委服务业处
邮政编码:310025
浙江省第二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名单
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空港园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瑞安江南物流园区
衢州工业新城物流园区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
台州市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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