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积重难返 国航、货代、货主三方唇齿相依
2008/2/2 17:15:18     来源:     作者/编辑: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久以来的FOB贸易习惯造成了中国货主的今日之痛:一方面,中国货主在进行外贸活动时,为了准确掌握合同价格,便于外贸成本核算,逐步把出口CIF、CNF条款变成了FOB条款,从而丧失了运输主动权和话语权,眼睁睁看着大部分利润被国外运输企业榨取;另一方面,外国班轮公司、货代企业以优良的门到门服务和优惠的价格,与国外买主之间建立了良好合作的历史渊源。

  如何扭转FOB货份额逐年增多的局面,关系到我国的船公司、货运代理企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我国货主的切身利益。要彻底扭转这一局面,需要国航、货代、货主之间通力配合,共同努力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

  “如今,国际贸易竞争激烈,国外贸易商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对运输企业的服务水平要求非常高,要做到迅速、准时、节省、安全、高效,通常要求货物运输要做到‘门到门’的服务。而我国航运企业、货运代理、物流企业还不能完全满足国外客户的需要。”蔡家祥告诉记者,国航、货代、物流企业必须做到保持运输环节费用稳定、有竞争力,并不断完善服务,才能使我国货主企业有理由、有底气要求签订CIF合同条款,从而突破目前的FOB困境,带动国航企业市场份额增加。也只有这样,中国货主才不会任由国际班轮公司宰割,中国货主的维权之旅才真正走上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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