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取消道路运输3项从业资格认定
2016/4/15 11:34:19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近段时间,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关于第二批取消1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等文件,分5批取消了272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涉及道路运输行业职业资格认定事项共3项,分别为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认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认定、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颁发。
  据悉,3项资格认定取消后,运管部门不再办理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证的发证、注册、转籍、补证、换发等证件办理业务。教练证、汽车维修从业资格证也将不再需要到运管部门办理。
  释疑:
  取消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认定
  道路运输经理人从2011年2月开始资格认定,用于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出租车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工作,分为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经理人、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经理人、机动车检测维修经理人和机动车驾驶培训经理人4个专业。结合当前道路运输工作的实际,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已经完成历史使命。
  今年,我省的道路运政系统从业人员管理模块中正式取消“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类别,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政许可、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涉及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持证要求的,也相应取消。对此,运管部门表示:“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不再办理发证、注册、转籍、补证、换发等证件办理业务。
  对于取消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证一事,广大卡车司机自是欢欣鼓舞。有司机表示,该证与驾驶证重复,有点多此一举;但是希望有关部门提高特种行业运输的职业门槛。“易燃易爆的危险油罐车、剧毒的化学物品运输车,肯定不是随便哪个司机都能去开,必须提高行业门槛,学习培训加以认证。”
  2、取消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审批≠取消职业水平资格证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动车维修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解释,今后取消审批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不代表维修从业人员上岗不需要证件,也不代表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不存在了,而是维修企业在申请开业许可时,无需提供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
  “比如维修企业按照一类二类等类别划分,申请开业需要分别不少于15人和8人,需4个工种的从业资格证,取消资格证审批后,企业申请开业手续将简化。而今后,从业资格向职业资格转变,是大势所趋。”
  “ 国务院取消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认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认定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颁发后,对维修技师影响不大,主要是企业开业许可,原本需要人员、场地、设备3个条件,而现在人员的条件取消了,所有的开业审批都被暂停。如果4月底前交通运输部9号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相关细则未出台的话,浙江会出台一个地方细则,因此现在是过渡期。”省运管局机动车维修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啥要取消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认定?
  有教练员问,现在为什么要取消实行了将近10年的教练员证制度?省运管局驾驶员培训管理处相关人士打了一个比方:“就像决定一家饭店好坏,厨师的从业资格不是最重要的,水平才是关键。”另外,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减少环节,给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这些事项多数由省、市、县三级实施,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取消事项,有利于推动地方开展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此时放开教练员从业的门槛限制是时代的进步,必将进一步激发驾培市场的活力,让行业新鲜血液得以更快地输入。
  取消教练员从业资格首先意味着教练员证不再是一个稀缺的资源,新教练员进入行业将更为容易,教练员的竞争上岗将更激烈。将来,教练员要靠真本事吃饭,有优质教学服务水平的教练员将更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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