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简化反倾销保护措施程序
2004/3/16 10:04:34     来源:     作者/编辑:
    2004年3月8日,欧盟决定重新修订其对外国公司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程序,这次修订将使欧盟成员国很难阻止制裁措施。欧盟各成员国已经通过了这项新规则。欧盟贸易代表拉米将此新规则提交给欧盟委员会。尽管有关专家认为,此次重新修订规则只会产生有限的影响,但这种变化说明了,在当今经济形势下,反倾销和反补贴工具的重要性。 
     欧盟贸易代表拉米表示,欧盟成员国均赞同欧盟提出的有关就反倾销行为立案的程序。他们还赞同对欧盟评估可能的违规行为设定一个时间期限。 
    根据新规则,只要欧盟成员国中的简单多数反对采取反倾销制裁,欧盟就不会实施反倾销措施;而过去,只要欧盟成员国中的简单多数支持实施制裁措施,欧盟就会实施制裁措施。在旧的规则中,弃权被视为反对欧盟委员会实施制裁。如新规则实施,则意味着欧盟成员国可以阻碍反倾销措施,而不必求助于投反对票的成员国,这为政治敏感问题留出了空间。欧盟委员会表示,新规则的实施只会对近4年的4起案件产生影响,其中有2起是2003年立案的。 
    欧盟的法规规定,如果某些产品在国内以低价倾销并对国内生产者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欧盟成员国或贸易团体(比如欧盟)可对这些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欧洲公司经常抱怨,海外竞争者在欧盟市场倾销他们的商品,或者由于这些产品在出口时接受了本国的补贴而在他国以低价销售。目前,这些公司都将注意力集中在中国产品上。在过去5年里,中国是欧盟对他国进行反倾销新立案最多的国家,在欧盟181起新立案中,有26起针对中国。因此,欧盟的新规则会对中国产品产生不利影响。 
    此次调整的另一个变化在于,欧盟将缩短评估现有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的期限。拉米称,希望缩短评估时间将缓解这样一种忧虑,即欧盟可能会在采取保护措施的同时进行旷日持久的调查。欧盟采取微调措施的目的是--使相关法规更加透明、更可预见并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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