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定海区运管部门与定海区交警大队联合对在定海区营运的外省籍农运货车养路费的缴纳情况进行重点稽查,对于不能提供本地区公路稽征部门养路费缴讫凭证的40多辆外省籍车辆,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驻点浙江省经营外籍车辆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外籍车辆养路费应当在调驻浙江省第三个自然月起,按本省标准向驻地公路征稽机构缴纳。外籍车辆已在原籍地缴纳公路规费,其缴纳标准低于浙江省(驻地)同期标准的,按全省(驻地)标准补足差额。据定海运管部门负责人介绍,由于在外籍地养路费缴纳标准大大低于浙江省,以一辆1.5载重吨农运货车计算,1年可少缴养路费3000多元,因此有相当大数量的本地车主将车辆挂靠到外省籍。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定海区营运的农运货车有600多辆,90%以上的车辆挂着安徽、河南等地的车牌照,成为逃缴和少缴国家养路费最严重的一族,同时还严重扰乱了本地货运市场。为此,定海区运管部门与定海区交警大队根据浙江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和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货运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联合对在本地经营的外省籍农运货车养路费缴纳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稽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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