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长运被评为“湖州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单位
2016/4/27 9:21:18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浙江省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5]58号)等文件精神,湖州市商务局会同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湖州市质监局联合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
  实施城市共同配送试点是扩大内需、满足多样化消费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各方面对物流配送的时效性和精细化服务要求更高,迫切呼唤构建城市共同配送服务体系,增强城市的物流功能。湖州长运集团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利用多元化的产业优势,结合长运祥瑞物流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仓储资源、成熟的第三方物流、城乡配送体系以及现有的城市配送基础和迅猛发展中的医药物流配送网络,被评为城市共同配送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承办企业、城市共同配送标准化建设项目承办企业、城市共同配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承办企业。
  为全力完成湖州市城市共同配送项目,湖州长运集团以祥瑞物流八里店园区和织里园区为核心,利用现有较完善的城市、城乡包括家用电器、医药(华东医药)、食品(南园烧鸡)等的配送网络体系,全力配合政府打造湖州城市共同配送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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