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水上交通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海上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杜绝水上重特大事故,从3月起至10月31日止,路桥区将全面开展为期近8个月的海上运输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对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舶营运证的“三无”运输船舶,依法予以查处,坚决予以取缔;对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事故隐患严重的运输公司和船舶,依法取缔其经营资质;对证照不全或持证不符合规定、船员配备不足的运输船舶,责令停航整改,经查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运输业务;对超载的运输船舶,实行强制卸载。对船舶技术不符合规范的运输船舶,要限期淘汰。
活动分宣传发动和组织部署、调查摸底、检查整改、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通过专项整治,将更进一步加强海上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船舶的安全隐患,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海上运输船舶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船主自治、船自律的海上运输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相关主管部门对海上运输船舶安全的责任体系,强化海上运输船舶安全监督责任体系,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