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港口工程竣工验收顺利实施
2006/3/2 9:11:22     来源:浙江省港航局     作者/编辑:
为顺利做好舟山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舟山港务管理局依据交通部《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省交通厅《浙江省港口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积极做好实施工作。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是港口工程投入使用前,对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此,舟山港务管理局及早准备,积极探索。在2005年6月1日交通部颁布《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之时,就根据本港特点,按照相关内容和规章制定了一系列适合舟山港口的交、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备案的实施方法,并在实施中逐步摸索。同时,还积极听取业主单位的意见,与兄弟单位就竣工验收的情况进行学习交流,从而为竣工验收实施积累了经验。自省厅《实施细则》发布实施后,舟山港务管理局及时制定出台了适合本港实际的《舟山港口竣工验收操作流程》,为舟山港口工程竣工验收顺利实施作好了充分准备。
       到目前之止,舟山港务管理局已办理舟山港口试运行备案手续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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