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每年400亿元暴利?
2007/5/15 9:16:0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编辑:0

北京律师叫板保监会:交强险每年400亿元暴利

5月8日,孙勇再次向保监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这已经是他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下称“交强险”)问题第三次向保监会“发难”了,炮轰的对象是交强险的“中介代理制度”。  
  
 在还有许多地方“民告官,但见不到官”的背景下,海安县县长到庭应诉极具意义…… 
交强险被指每年400亿暴利。

孙勇,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保险和人身权利两个领域的研究。此前的4月6日,他向保监会提交了一份“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指责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 

在被保监会以其申请复议所针对的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受理之后,4月27日,孙勇将保监会告上了法庭,请求判决撤销保监会不予受理的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将在7日内答复是否受理。 

“交强险关系到公众利益,即使保监会和法院都不受理,我也不会轻易放弃,还将继续向全国人大及其它政府管理部门反映。” 孙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从去年7月1日才开始正式实施的交强险,是我国正式推行的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但实施不足一年,却接连遭遇“暴利”、“信息不透明”的讨伐。 

交强险每年400亿元“暴利”? 

交强险有着全国统一的费率和责任限额,并确立了“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按照交强险条例第八条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该条例的费率表显示,交强险的费率为120元~5660元,平均在1000元以上。 

孙勇认为,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合计不会超过200亿元)后,还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赔付限额过低,不仅无法保证受害人的救治和赔偿,而且存在‘暴利’之嫌。”孙勇对《中国经济周刊》说。4月6日,他向保监会提起申请“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被拒绝受理,后又将保监会告上了法庭。 

5月8日,孙勇又将矛头指向交强险“中介代理制度”,请求保监会撤销《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管理的通知》第三条第(六)项的规定,即“保险公司应选择经保险监管部门核准的中介机构开展交强险业务;……手续费比例每单不得高于4%;中介业务手续费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支付。” 

孙勇认为,据此规定,如果按交强险每年保费收入800亿元计算,每年从中提取的中介手续费就在32亿元以上。这还是保守数字,如果按最新机动车保有量1.48亿辆计算,中介手续费应该在40亿元以上。“可是据我估算,每年用于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尚不到40亿元,中介手续费竟与医疗费赔偿相当!而且据我调查发现,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有的代理人一人就占有交强险保费十多万元。显然,保费收入的分配使用是极不公平的,这是在蚕食鲸吞老百姓的救命钱。” 孙勇说。 

他表示,作为强制保险的交强险与一般的商业保险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根本不需要采用中介代理制度。 

“交强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有政府强有力的行政手段作为依托,保险公司只需坐等顾客上门购买即可,完全不需要像商业保险那样使用中介代理制度,来争夺客户资源。”孙勇说。 

他因此认定,由于交强险存在“暴利”,围绕这块“肥肉”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 


声讨声浪 

近段时间以来,声讨交强险存在“暴利”及“信息不透明”的声音可谓不绝于耳。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村保险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庹国柱教授为我国某地区的交强险实施情况算了一笔帐。他认为,从去年7月1日到去年底的半年时间里,该地区共收取交强险保费1.2亿元,赔付却只有500多万元。交强险费率有被高估的可能。 

重庆市保监局最新公布的统计数字也显示,自去年7月1日至今年3月底,重庆市交强险保费收入2亿元,赔付金额2438万元。今年3月份,交强险赔付率为11.7%,较汽车商业险55.7%的赔付率低了44个百分点。 

两份境外上市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下称“平安保险”)的年报,更让学者马红漫得出“交强险的实施使保险公司借此脱贫”的论点。 

马红漫撰文指出,据人保财险4月18日年报披露,该公司2006年净保费收入为556.16亿元人民币,较2005年增<5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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