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助力物流行业起跑
2008/3/12 10:34:47     来源:     作者/编辑:
过去的2007年,对物流界来说也许是一道坎儿。
    “破屋偏遭连阴雨,漏船又遇迎头风。”这句谚语,在这个新兴的行业得到了十足的诠释。原材料涨价、出口退税调整、柴油荒、油价暴涨、计重收费、治理超载……宏观环境风雨突变使广大物流企业苦不堪言。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又将实施。 >    “在经历风雨的颠簸后,我们终于将要靠岸喘口气儿了。”山东青岛聚鑫源物流公司老板赵俊峰说出了他对这一新政策的看法, “新年一开始,我们物流企业就将首次感受到国家政策送来的的温暖。”
    这部被业内人士称为 “物流业春风”的新法即将实施,许多专家认为,物流业将因此迎来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那么,新税法到底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对物流行业来说是重大利好?它们将给物流行业带来怎样的机遇呢?
小型微利物流企业将享20%的优惠税率
    在我国,真正具有实力的综合物流巨头屈指可数,大量物流企业停留在单一的运输或仓储阶段,普遍起点低、起步晚、规模小、整体实力弱。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有近200万家中小运输企业正挣扎在亏损边缘,利润、成本成为了这些企业心中最大的痛楚。
    “物流属于充分竞争的劳动密集型微利行业,全行业平均利润率在3~5%之间,目前的税负显然偏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12月6日公布的《物流税收试点企业调查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物流行业属微利行业。
    “新税法的出台将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带来一丝曙光。”上海市世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厚忠认为,老税法对内资微利企业分别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小企业税负较高。新税法则直接将新税率统一确定为25%。同时,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20%的优惠税率。新税法规定的低档税率有利于扶持小型物流企业发展。”
    但他补充说,具体哪个物流企业算不算 “小型微利企业”,不能简单以“小”为准,新税法中并没有提出相应的限定标准。
    但据了解,3月16日 《新企业所得税法》在人大会议表决通过后, “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草案”也已经上报国务院,等待最终审批。 “这个标准有可能与新法同时实施。到时国家肯定会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投资规模、利润回报等方面做出相关的说明和限定。”王厚忠说。
取消计税工资制度利于物流企业引高才
    “作为一家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肯定有很多员工要支付工资。老税法在税前能够扣除的工资是有限额的,多出的工资额打进企业所得税的税基,要交纳33%的企业所得税。”安得物流公司一位负责人认为这样不利于刚刚起步的物流业引进人才, “其实物流企业是很想引进高级管理人才或高技术人才的,但这样就就必然要给他高薪,而且高薪要打入企业的税基,在税前不能扣除,企业的负担会大大增加。”
    “从明年新法实施开始,这个工资扣除的办法就会发生重大的变化。”王厚忠律师说,按照现行规定,内资企业所得税实行计税工资制度,而新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制度,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可以全部扣除。对企业来说,这无异于直接降低了人力成本,为物流行业引进大批量的高级管理、技术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物流行业尽快摆脱低层次徘徊状态。
    长期关注物流行业发展的华侨大学物流教研室潘文军还认为, “(新法)对民营物流企业是最大的利好。因为国有企业目前的计税工资大多数是按照工效挂钩的办法,平均每个月大约只扣除3000块钱。但新法下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不包含工资成本的,不管企业是内资,还是外资,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所有的工资在企业所得税之前全额据实扣除。
    内外资企业同等竞技超市加速推进现代流通方式
    我国零售业市场全面开放以来,国外零售巨鳄战略上进行全面扩张,在国内跑马圈地,强势瓜分市场。此外,现行税法给予了外资超市过多的优惠税收政策,另一方面也受到了地方政府的特殊偏爱给予种种优惠。
    据了解,目前,外资巨头已完成它们在中国零售市场的高端布局。有专家惊呼:中国本土商贸流通企业正面临生死存亡之秋,甚至有可能全军覆没。”
    保龙仓超市是河北省的龙头企业和重点推荐境外上市企业。但他们仍然感到了外资带来的竞争压力。 “外资本来就在技术、经营管理上具有优势,国家在政策税收上再给他们优惠,这样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应该实行普惠制,给民族商贸企业以更大的发展空间。”保龙仓超市配送部经理王仑说出了自己的心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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