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斗牛犬死在运输途中 如今赔偿只能按100元/斤?
2017/9/22 8:56:09     来源:新蓝网·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金先生是一名酒吧DJ,最近几年常驻广西桂林。

这条黑色的斗牛犬,已经陪伴他三年多了。上个月底,金先生准备到杭州发展。8月21日,他自己先从演出地包头乘飞机到杭州,同时请广西的宠物医院帮忙把狗空运到杭州。22日下午,金先生到萧山国际机场航空货站领狗,一开笼子傻眼了。

金先生给记者看了桂林机场的活体动物收运检查单,证明狗上飞机之前是正常的。事发后,萧山机场航空货站出具了一份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上面写着“提货时,发现狗死亡,外包装完好”。

金先生按要求填了货物索赔单,要求南方航空赔偿十万元。

金先生说,自己和狗的感情非常深,一起去过兰州、南宁、桂林等多个城市,据说狗还能听懂不同国家的语言。

金先生说现在已经提供不了当时的购买发票。

找到萧山机场南方航空的货运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方便接受采访,要向领导汇报一下。在这位工作人员打电话的过程中,透露了南航目前的赔偿方案,这与南航之前给金先生的回复是一致的。

中国民航总局在2006年发布《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其中提到,“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按照这个标准,金先生这条14公斤的斗牛犬,可以获赔1000多元。

事实上,在宠物登机之前,承运方会要求消费者填一张运货单据,其中有一项明确写着“机场自提,死亡自负”。

金先生觉得,这是霸王条款。

记者在现场等了40多分钟,没有等到南航方面相关人员的正面回应,记者留下了电话号码。金先生表示,他已经聘请了律师,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随后,南航的工作人员回电说,可以向总部申请多赔偿一点金额,具体数目还不能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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