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提醒:旧发动机切勿进口
2005/1/29 11:48:06 来源: 作者/编辑:
近日,某企业申报进口的一批废五金被宁波海关责令退运,共计约18吨,原因是海关在对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废五金中混杂有约2吨的旧汽车发动机。
旧发动机是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宁波海关依法对企业做相应处罚后,对该批货物进行退运处理。据从企业了解到的消息,混杂的旧汽车发动机是国外发货商当废五金卖给该企业的,该企业对旧汽车发动机是我国禁止进口货物并不知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责令退运,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宁波海关提醒企业:要积极了解海关相关政策,加强与国外发货商的联系,做好装货前货物检验工作,切莫在进口货物中混杂我国禁止进口物质,以免因小失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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