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015/8/7 15:15:19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 耿书海

  2014年10月4日,国务院正式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中长期规划》)。这是自2009年4月国务院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来,国务院正式印发的物流行业政策纲领性文件,也是中国物流业进入发展新阶段的重大利好。《中长期规划》的正式印发,一方面使得我国物流业在国家产业战略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也为物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大家知道,2009年,国务院印发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是一个三年期的规划,2011年规划到期,那么,要有一个新的规划来接续。这是《中长期规划》制定出台的一个背景;从2011年7月开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吸收了1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三年来,参与部门收集了大量行业资料,召开了不同类型的座谈会,深入组织调研和论证,形成初稿上报到国务院。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印发。《中长期规划》制定出台的另一个背景,是物流产业地位的提升和快速发展的现实需求。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物流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正因此,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物流业发展。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等多次考察物流企业,对物流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这带动了各地方、各部门对物流业的空前重视,物流业由此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长期规划》在对我国物流业发展现状、问题和面临形势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并围绕三个发展重点、七个主要任务、十二个重点工程、九个保障措施展开。这些都是《中长期规划》引人关注的亮点和焦点。当然,规划的出台并不等于产业发展,更不等于物流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中长期规划》利好的发挥最终有赖于其真正的贯彻落实,那么,如何确保《中长期规划》真正落实到位成为重中之重。对此,《中长期规划》在组织实施中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国家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作安排及时间进度,并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出,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强调“国务院决不发空头文件,所有政策措施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在推进《中长期规划》落实工作上,国家发改委肩负重要责任和使命,将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合力,推动物流业利好政策的落实。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物流金融,和物流业的投融资有关。《中长期规划》在推进投融资政策方面也做了专门的表述,《中长期规划》指出,要多渠道增加对物流业的投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针对物流企业特点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推动发展新型融资方式,为物流业发展提供更便利的融资服务。那么,物流金融作为一种创新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产品,它为金融机构、生产加工企业、消费者、供应链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之间的紧密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使合作各方达到“共赢”,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消除区域间的不均衡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根据现代物流报社和中物华商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联合调查研究,我国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物流企业已经超过三千家,绝大部分为超大、大型物流企业或供应链服务企业。据保守估算,2013年我国物流金融市场的资金流量高达1万亿元人民币,为相关物流企业带来的综合收益超过1百亿元。

  对于高速增长的物流金融服务市场,社会各界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不仅大量的银行、投资机构、保险公司纷纷推出针对物流行业的相关金融服务产品,其他尚未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物流企业,也纷纷加大了学习和研究的力度。但是,目前行业发展仍然存在着缺乏理论研究、信息体系不透明、法律环境不完善等问题。在这一情况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金融专委会和平安银行现代物流金融事业部的成立是行业所需,希望中物联专委会充分发挥信息沟通平台功能,为相关物流企业、货主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供需对接创造一个专业、高效的服务合作平台,并积极推进行业问题的解决,从而促进物流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根据耿书海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上的讲话整理,内容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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