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送的三盒减脂饼干后不见了 天天快递至今未给出处理方案
2018/4/3 11:34:05     来源:华商晨报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我通过天天快递寄往深圳的三盒减脂饼干,到达深圳后就不见影了,我要求等价赔偿,快递至今未给出处理方案。”
  近日,沈阳市民刘女士从沈阳发往深圳的快递包裹不翼而飞,事后索赔遭遇维权烦恼。
  市民投诉:快递三盒饼干 到达深圳后不见了
  刘女士介绍,3月2日,其通过天天快递大西分部寄递三盒减脂饼干发往深圳,饼干价值1020元,当时并未对寄递商品进行保价。货品到达深圳后,刘女士突然接到收件客户打来的电话,“客户说查询发现那三盒饼干一直在站点没有派件,但站点查不到饼干,货品没有收到。”刘女士来到天天快递大西分部,向工作人员问询有关货品的情况。刘女士称,经过工作人员与深圳方面的沟通,分部站点工作人员回应称,物品可能已丢失。
  刘女士称,其向天天快递客服部门进行投诉,并提出按照商品原价赔偿的相关要求。“我等了20多天,天天快递也没有给出个明确的处理方案。”刘女士说。
  站点回应:已上报公司 3个月内出处理方案
  昨日,记者和刘女士来到天天快递大西分部,针对刘女士的投诉,大西分部站点负责人表示,经过确认刘女士通过站点寄往深圳的包裹已丢失,问题并非出现在沈阳站点,而是发生在深圳站点。
  对于刘女士提出的按照货品实际价格赔偿的要求,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站点已将情况上报公司,估计20天到3个月,公司能够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案,到时客服部门会及时联系消费者。
  对于遗失件获赔标准,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果消费者能够提供出证明包裹价格的单据,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发往新进网点及代理期内网点遗失件,按照实际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1000元/票。
  消协声音:快件丢失 未保价应按等价赔偿
  对于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消协认为,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应按照《民法》《合同法》中关于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赔偿。寄件人能够证明其实际损失的或实际损失超过约定保价金额的,应当按照寄件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快递暂行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对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交寄、索赔、信息保护等环节,一一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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