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货还收“落地费”?
2008/6/2 9:49:57 来源:扬州晚报 作者/编辑:1
昨日,市民何先生向本报96496呼叫中心反映,他从顶峰货运公司取货时,对方向其收取“落地费”,每件货物收取1元。
何先生介绍,几天前,他在浙江订购了一批手套,发货方将货物托运到顶峰货运公司,并事先付了运费,通知何先生去取货。5月30日,何先生到顶峰货运公司取货时,工作人员要求他支付“落地费”,每件货物1元钱,否则不能取货。
记者联系到顶峰货运公司,一位陈姓工作人员承认收取了费用。他解释,“落地费”实为保管费和装卸费,因为运送何先生货物的车辆并非该公司车辆,只是寄放在该公司场地上,公司代为看管、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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