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电脑丢失 中通提出赔偿500元
2018/5/2 10:34:48     来源:信网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3月12日,张先生从青岛向北京通过中通发快递运送电脑,但是次日到达后却发现电脑丢失,“我的电脑是公司给配的,买的时候大概八千元,用了有一年多,经过一个多月的协商,中通提出给赔500元。”为了解此事,信网(0532-80889431)依次联系了中通快递该快递的揽件站点、中转站点、派送站点以及山东分公司,但是各方回复不一。
  电脑被丢中通提出赔偿500元
  张先生之前在北京工作,近期决定回青岛发展,于是需要把前公司的一些物品归还回去,“工作辞了之后我人在青岛,得把电脑归还给公司,就发了申通快递。”张先生说,他是3月12日发的快递,发快递前还自行用一个食品盒进行了包装,而所丢电脑的购价约8000元,目前使用了一年多,其中还保存有公司的一些资料。
  “快递是第二天到的,我之前的同事接收后发现电脑没了。”张先生告诉信网,该快递是中通青岛开发区站点揽件,经转潍坊中转部站点、由北京上地站点配送的。该快递在青岛开发区站点、潍坊中转部的称重都还正常,而在北京上地站点则未进行称重,“配送员是把快递送到了公司的快递接收点,同事是从接收点拿到后发现电脑没的,他从拿到快递到拆开全程都有监控。”张先生说,所以他能确定问题是出在了中通。
  在发现问题的当日,张先生向中通方面反馈了该事,但是中通方面却并没有在当日作出处理,而是在3月15日把该快递重新打包返还给张先生,“后来我也是一直反映这个事,但是中通给出的处理方案就是派揽件的快递员跟我对接,就这样拖了一个多月,4月25号左右提出由青岛开发区站点赔偿给我500元钱,但是我接受不了。”张先生说。
  中通各方针对此事说法不一
  为了解此事,信网先是联系到了中通青岛市开发区站点,但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负责的是揽件和把该快递发往潍坊中转部站点,这个过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由于他们是揽件方,所以他们向张先生提出赔偿500元。信网又联系到了潍坊中转部站点,负责人表示他们只是一个中转,并且对于该事的具体情况也不清楚。
  信网又联系到了该快递的派送站点北京上地站点,相关负责人承认张先生的快递确实在重量上有所变化,但是他同时认为快递内的物品究竟是什么还有待考证,“这事儿这就说不清了,他怎么能证明他的快递就是电脑?”该负责人说。
  最后信网联系到了中通快递山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清楚张先生反映的事,“经过山东的快递有丢东西的情况,都是要跟我们山东总部进行汇报的,但是我们没有接到汇报。”该负责人说,之后他会联系青岛开去区站点核实情况,如果真的是丢失电脑,中通方面会作赔偿。
  信网还从中通快递山东分公司了解到,中通青岛开发区站点和北京上地站点均属于快递站点外包形式,而潍坊中转部站点则是中通山东分公司的直营站点。
  律师:该事应由中通官方进行负责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郝华君律师告诉信网,不论是中通外包形式的加盟站点、还是中通直营的站点出现的问题,如果已经确认了确实是中通方面原因丢失了物品,中通官方是应该承担责任的,“对用户的责任应该是快递公司官方直接负责的,具体的责任划分则是快递公司内部的事。”
  同时,郝律师还认为,张先生在该案的难点在于举证证明快递内确实是电脑而不是其他物品,但是这个举证会存在一定困难,“当时人可以先和快递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程序维权。”郝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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