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评上重点流通企业将获减免办公房产税
2006/7/14 9:38:05     来源:     作者/编辑:

近日,记者从绍兴市商贸办了解到,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政策,准备培育一批省重点流通企业,相关企业一旦被列入重点培育企业名录,将获得减免行政办公用房房产税,优先享受国家外贸发展基金、国债资金等各类优惠政策。 

据了解,重点流通企业培育对象包括七大类企业,分别为连锁经营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企业、百货零售企业、商品交易市场、餐饮企业、省属流通企业等。申报企业需符合一些基本条件,如企业总部注册地在浙江境内、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等。另外,对不同类别的企业还有不同的标准,如对上一年的销售总额、营业面积都有具体不同的规定。 

对此次评上的省重点流通企业,政府将予以重点培育。主要包括在重要商品经营权许可等方面给予支持;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行政办公用房房产税;支持符合条件的流通企业争取享受国家外贸发展基金、国债资金以及设立财务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对省重点流通企业,政府还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省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重点企业按不同行业给予奖励,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据悉,目前市商贸办正在紧张组织各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积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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