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首次印发关于道路运输发展的意见
2006/2/17 8:29:48     来源:浙江省交通厅运管局     作者/编辑:

“到2010年,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覆盖率达到50%,集装箱车辆年递增35%以上,年机动车维修量达到1600万辆次,年驾驶员培训量达到80万人次……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建立起运力充足、结构优化、运行高效、服务优质、安全环保的道路运输体系,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道路运输的需求,在全国率先初步实现道路运输现代化。”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十一五”时期我省道路运输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浙江省道路运输“十一五”期间的战略发展目标,浙江道路运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新的跨越。据悉,这是建国以来浙江省第一次由省政府对道路运输提出全面、完整的发展总纲。 

近年来,全省道路运输业获得较快发展,“十五”期末,浙江省道路客运、货运在综合运输中的比重分别占到95%和68%,道路运输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日益增强。“十一五”时期,随着省委“八八战略”的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将长足发展,城乡一体化、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将明显加快,这些对道路运输业的加快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了全面贯彻省政府《意见》,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以法制、机制、体制三个支撑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以《省道条》的宣贯为核心,全力推进法制支撑;以道路运输“五大体系”建设为龙头,全力推进机制支撑;以全员培训为抓手,提高队伍素质,全力推进体制支撑。在2006年的工作中,该局将以农村客运大推进、外挂车辆大整治、客运资源大整合、出租服务大提升、运力结构大调整、“黑车”行为大“围剿”六个方面作为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客、货、维、驾四大行业的发展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在《意见》中,还对浙江省道路运输发展的政策性扶持作了具体的说明,从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落实发展责任,到努力保障道路运输发展和管理资金;从积极安排站场建设用地,到深化道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意见》都有了明确的要求。

P>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