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三大条款”将对物流业带来的影响
2008/1/4 14:10:32 来源: 作者/编辑:
新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的规定成为最大的热点。对于物流企业来说,一线员工的高流动率必然随着这一条款的实施而降低。
北京某物流公司老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这一条款给公司的压力很大,目前他们正在研究对策。因为,公司的很多员工都符合了签署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这并不是公司负责就可以的,据他了解,许多员工并不热衷于签署这样的合同。“干搬运工的没有几个人愿意总干搬运工,即使是签一年的合同,他们都未必愿意。”
北京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提供了两种合同供员工选择:一种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年期或两年期;另一种是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此 “非固定期限”只是相当于固定期限而言的 “不定期”劳动合同,更为灵活,更为方便。
中国快递资讯网首席顾问徐勇告诉记者,在实际中,许多快递公司也开始注重对一线员工的保险或者上些意外伤害险。有许多企业通过改善待遇和住宿条件留住员工,某些快递公司给员工宿舍安装了空调。
另外,物流企业通过提供劳动保护措施,如配备劳动手套、给员工上意外伤害保险等留住员工。但从长远来看,建立劳动合同,尤其是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利于企业的管理和人力资源的发展。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在较长时间内维持劳动合同关系,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来说,无疑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人员的流动性,熟练工增多,避免企业培训成本的提高,减少了返工和毁损率。这有利于改变许多物流企业单方面压缩人力成本、最大限度地从劳动者的薪酬中获取利润的现状。这有利于物流企业改变用人观念,建立完善的薪酬、绩效考核等用人机制,改变行业过度依靠低价格优势竞争的局面。
劳务派遣或将风行物流业
新 《劳动合同法》专门规范了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大大提高了劳务中介行业门槛。规模小、不规范的劳务派遣机构势必被优秀的劳动中介服务机构取代。劳动中介也将受宠于物流企业。物流企业可以将棘手难管的工作岗位交劳动中介服务公司,将精力放在业务经营管理上。
物流业内的驾驶员、叉车工、搬运工、护卫员及管理者等的待遇与同城其他行业比较,整体收入水平低下,造成其招聘员工困难,员工队伍难带、员工与企业的劳资纠纷不断。而同时,物流行业的驾驶员由于工作的流动性、分散性,还有搬运工等都是比较难管的工种。
如果将他们全面外包给劳动中介服务公司,物流企业仅仅与劳动中介服务公司发生合同关系,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工资加上服务管理费用),企业仅仅向员工提出分配工作任务、要求,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对经过教育仍达不到该工作岗位要求的员工可以退回劳动中介服务公司。
最易产生劳资纠纷的岗位转移到专业劳务公司,便于物流企业集中精力开拓主营业务、改善物流品质、加强安全管理活动。对劳务管理专业公司来说,他们更具备处理劳务合同、社保、纠纷、仲裁等劳务管理的专业人才和处理能力,而且集中办理劳务、社保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符合专业化协作分工的方向。
而现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除了考虑员工“从进到出”的管理之外,更主要的是把员工看成是一种动能的、可以进行开发的宝贵资源;二是通过组织、培训、激励等方式,全面提高员工的素质,挖掘员工的创造力潜能,创造更大的价值。
对于物流企业,由于驾驶员、搬运工等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实行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或许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不许收押金触物流业隐痛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得收取员工任何的抵押金或保证金。此条款因此也被业内专家称为“物流企业要100%重视的一个条款”。对物流企业来说,这无疑给他们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
据了解,在全国,公路货运企业和拖车企业及集装箱企业向在职司机收取一定的 “设备风险金”或“安全保证金”,多年来已成为行业内约定俗成的做法。但《劳动合同法》中这一规定直击了物流业的隐痛,因为物流企业送货的司机以前曾多次出现卷款逃跑的事,《劳动合同法》的这一新规定,令物流企业的管理者感到管理难度巨增,不知该如何防范。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快递企业中,在广大中小快递企业中,保证金或者说押金犹为普遍。例如,今年快速增长的电子商务配送,配送的人员普遍要向快递公司上交押金。通行的规则是:承担多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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