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纺织品出口需领证
2005/2/23 10:06:58     来源:     作者/编辑:
从宁波海关获悉,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5年第7号公告,公布了第一批《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对目录所列的216项商品,自2005年3月1日起向美国、欧盟、香港的出口实施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
  宁波海关提醒:凡列入《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的商品,出口经营者在出口报关时,须提前向发证机构(浙江为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宁波市外经贸局)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海关凭有效的许可证验放。出口经营者在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的,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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