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措施力推交通运输保险产业链完善
2006/12/6 11:44:40     来源:     作者/编辑:

交通运输保险作为保险业一项传统业务,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发展速度,是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不可或缺的手段和方法。2005年,全国交通运输保险赔款支出500多亿元,2006年1~8月,这一数字已经达到400多亿元,保险对交通运输风险的分散和转移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随着保险业与交通运输业发展的联系日益紧密,以交通运输保险为中心的产业链也逐步形成,包括 产业链前端的交通运输工具制造商、销售商,各保险专业、兼业代理机构和经纪公司,以及产业链后端的保险公估行,律师行和医院、运输工具修理商等。在交通运输保险的产业链上,保险公司是直接面对风险的市场主体,对风险有着深刻了解和翔实分析,可以辨别出决定风险发生的关键因素,从而通过一定的手段加以管理和控制。上海保险业在这方面做出了成功的尝试和创新,他们与上海市公安局共同建立了保险与治安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平台,将机动车辆保险费率与驾驶员道路交通违规违章行为挂钩,违规次数越多,违规行为越严重,保险费率就越高,反之则给予相应的优惠。这种做法实施以来,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和交通死亡人数都有了明显下降,有效保障了上海市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投保率低抑制保障作用发挥
  随着交通运输保险的不断发展,保险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的功能和作用不仅体现在处理风险发生时的经济补偿和事故处理上,更渗透到了交通运输的各个环节,在预防风险的发生,风险发生之后相关事务的处理上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保险对促进和保障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起到了突出作用,但是还远不能满足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保险在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宣传功能没有充分发挥。2005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万余起,死亡人数为97838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和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不利影响。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减少人为的操作性失误,对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十分重要。保险业在这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可以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交通运输风险防
  范知识的宣传,但目前保险业的这一作用还十分有限。
  二是保险在交通运输体系中的管理功能没有充分发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上人流、车流逐年大幅增长,交通安全的压力持续增大,仅依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已经日益不能满足需要,应该建立多层次的、各方面参与的立体交通运输管理体系。这需要保险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充分利用保险机构对风险管理的经验和技术优势,实现对交通运输安全的有效管理。但目前保险业和交通运输业在这方面的合作还十分有限,保险在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三是保险对交通运输业的保障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目前我国国内交通运输保险的投保率很低,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保险对交通运输安全的保障作用的发挥。例如机动车辆的投保率不到50%,而发达国家机动车辆投保率都在80%以上。这一方面是由于民众的投保意识较低,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保险产品创新不足。由于我国各地区的交通运输具体情况十分复杂,保险产品难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客户的需求,造成产品供给和市场需求不匹配,无法充分发挥保险业对交通运输事业保障作用。
  五措施推动产业链逐步完善
  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想的提出,为保险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更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十分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在新的历史发展机遇面前,保险业与交通运输业应加强协作,相互支持,推动交通运输保险产业链逐步完善,实现保险与交通运输业的和谐发展。
  一是交通运输业和保险业要树立合作共赢的产业链发展理念。随着交通运输保险不断发展和壮大,以交通运输保险为中心的产业链逐渐形成。只有产业链上各主体树立合作共赢、互相支持、彼此促进、协同发展的理念,交通运输保险产业链才能在新形势下得到进一步发展,最终使交通运输业和保险业以及其它的相关主体都获得较大发展。
  二是继续发挥保险对各种交通运输风险的研究支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运输所面临的风险不断复杂化,一些新型风险也逐渐涌现,会给运输货物或者交通工具本身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加强对交通运输风险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险业这方面已经发挥了突出的作用。据统计,保险业仅对自然灾害风险的研究资助金额占到了该类研究经费的50%以上,大大超过了来自政府和慈善团体的支持,对有效规避自然灾害对交通运输带来的风险损失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保险业会继续加大对交通运输风险方面研究的支持。
  三是加强保险业与交通运输业间的资源共享。保险业在对发生的风险进<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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