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方物流多了还是少了?
2008/6/2 16:07:57 来源: 作者/编辑:
目前,在我国蓬勃发展的物流领域,正当第三方物流(3PL)成为企业日益关注的焦点之时,业界有关第四方物流(4PL)的话题也偶见报端,有的提出我国要发展4PL,甚至国内个别企业已声称自己要做4PL。
由于“第四方物流”是个舶来词,加之国内学术界与企业对其理解上的见仁见智,说法不一,造成许多从事或准备开展物流的企业感到无所适从,到底什么是4PL?有无必要提倡和发展4PL?谁能成为4PL提供商?近日的国际经贸消息之物流周刊发表署名王焰的文章,对发源于美国的4PL的概念、运作及问题做了较详细的介绍,对第四方物流的发展进行了探讨。4PL应运而生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外包物流的利益,必须有一方来管理和第三方提供商的关系。
但是,谁充当管理者的角色更合适呢?是货主、第三方还是其他中介机构?在美国,许多利用第三方物流(3PL)提供商协助管理其物流运作的公司提供了满意的效果。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说,该公司的供应链在1994年和1995年虽经严格测试,但销售额增加60%时,公司的预测和物流能力还是达到了极限。公司为发展做了准备,但来势之快致使预测出现困难。Caliber物流公司提供的方案解决了这些问题,他们还节约了在进货运输方面的费用。对3PL提供商的能力作出乐观估计的公司并非只此一家。基于众多3PL实现的财务利益,其他主要公司对3PL提供商也感觉良好,增加了对外包的利用。比如,最大的3PL提供商Ryder综合物流公司,在不到5年的时间,其收入从10亿美元增至18亿美元。另一出众的物流公司GATX客户现超过600多家,并宣称年收入达3亿美元,年增长率保持在5%到10%之间。尽管如此,仍有客户对3PL提供商在改进他们的物流与供应链功效上是否会有所突破心存疑虑。在当今的供应链竞争时代,技术的进步也驱使客户对服务期望值不断提高,使得企业重新评估自己的供应链战略。
传统上,企业试图通过优化库存与运输、利用地区服务代理商以及3PL服务提供商,来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增长。但在今天,客户需要得到包括电子采购、订单处理能力、充分的供应链可见性、虚拟库存管理以及必不可少的集成技术在内的、实质性增加的服务水平。一些企业经常发现3PL提供商缺乏当前所需的综合技能、集成技术、战略和全球扩展能力,难以满足他们的要求。为改变此窘境,某些3PL提供商正采取步骤,通过与出色的服务提供商联盟,来提高他们的技能。其中最佳形式是和领先的咨询公司、技术提供商结盟。随着联盟与团队关系不断发展壮大,一种新的外包选择开始出现。企业正向单一的组织外包其整个供应链流程,由他们评估、设计、制定及运作全面的供应链集成方案,所以,一种尚有争议的管理3PL服务的新模式正初显端倪,这就是第四方物流(4PL)。
这种新模式的首要提倡者是安盛咨询公司,公司的咨询顾问认为,采取全然不同的方法管理3PL提供商的时机已经成熟。为此,安盛公司提出了所谓的4PL概念,甚至注册了该术语的商标,并定义为“一个调配和管理组织自身的及具有互补性的服务提供商的资源、能力与技术,来提供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的供应链集成商”。虽然4PL术语归安盛所有,但其他咨询公司开始以“领先的物流提供商”或“总承包商”的名称提供类似服务。不管如何称呼,这种提供商可以通过影响整个供应链的能力,提供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与价值。支持该论调的专家认为,3PL供应商缺乏跨越整个供应链运作以及真正地整合供应链流程所需的战略专业技术。3PL供应商的优势在于运输和仓储,他们的外包运作只能获益一时,而无法实现长期持续的节约。4PL提供商可以为其客户实现更大的价值。成熟的专业咨询公司有了这方面的实施技术。当一个公司考虑新技术时,咨询公司真正能在开始时就引进,要么提供他们自己的方案,要么整合来自另一提供商的方案进入客户的运作中。
另外,4PL可以不受约束地去寻找每个领域的“行业最佳”提供商,把这些不同的物流服务整合,以形成最优方案。而3PL要么独自,要么通过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转包商来为客户提供服务,它不太可能提供技术、仓储与运输服务的最佳结合。由此看来,国外的4PL的本义是从集中于仓储和运输的提供商(3PL提供商)到提高更加集成的解决方案的供应商的发展。除了仓储运输服务,4PL供应商还提供了包括供应链管理和解决方案、管理变革能力和增值服务等。4PL的成功关键是以“行业最佳”的方案为客户提供服务与技术。4PL方案的开发对3PL提供商、技术服务提供商和业务流程管理者的能力进行了平衡,通过一个集中的接触点,提供了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4PL将客户的供应链活动和贯穿于这些“行业最佳”的服务商中的支持技术,以及他们自己组织的能力集成到一起。这里描述的4PL供应商不再只是一个理论概念,安盛咨询公司在欧洲已有两次成功的4PL运作。 7年前,为了管理在欧洲的维修部件的物流业务,安盛公司和菲亚特的一个子公司合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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