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现代供应链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意见及开展现代供应链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0/16 8:49:00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服务业处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

为推动我省现代供应链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现代供应链发展的部署要求以及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委编制形成了《浙江省现代供应链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征求你们意见,同时开展我省现代供应链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计划》征求意见工作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认真研究《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其中,各县(市、区)的修改意见先反馈至所属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汇总后反馈我委。

二、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向

重点企业的申报方向主要是围绕《行动计划》提出的七个一批的重点方向(《行动计划》第三部分重点任务第(二)点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重点项目的申报方向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一是供应链重要节点设施布局项目(包括物流园区转型升级项目),二是供应链技术开发应用及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三是供应链标准化项目。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主动会商经信、商务、农业等部门,推荐申报一批符合方向的现代供应链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2.组织企业和项目单位分别填写《浙江省现代供应链重点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和《浙江省现代供应链重点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各县(市、区)推荐的企业和项目,由所属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汇总后并初选上报我委。

3.省级有关部门直接向我委推荐申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三、其他事项

1.《行动计划》的反馈意见以及推荐申报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请于1019日下班前以正式书面意见(加盖公章)的形式反馈我委。电子版同步发送至wangmj.fgw@zj.gov.cn

2.为进一步完善《行动计划》,我委拟组织开展省级部门、典型龙头企业、研究机构及专家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听取对完善《行动计划》及促进我省现代供应链发展的意见建议。会议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美君联系电话:0571-87052692

 

附件:1. 《浙江省现代供应链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征求意见稿)

2. 浙江省现代供应链重点企业申请表

3. 浙江省现代供应链重点项目申请表

4. 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09

 

 

抄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1

 

浙江省现代供应链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我省现代供应链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现代供应链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资源高效配置、供需精准匹配、产业协同发展为目标,以数字化、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全球化为导向,突出发展智能制造供应链、智慧流通供应链、现代农(渔)业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全球供应链,强化供应链技术、标准、人才支撑,完善供应链重要节点设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加快打造具有浙江特色和全球竞争力的现代供应链,为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22年,基本形成具有浙江特色和全球竞争力的现代供应链体系,重点产业供应链经济规模、核心竞争力等指标居全国前列,全社会综合物流成本明显降低,浙江成为全国乃至全球重要的供应链资源配置中心。

1.重点产业供应链优势凸显。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在动力电池、汽车、油品、纺织、化纤等优势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千亿级经济规模的现代供应链,影响力和竞争力进入全国乃至世界前列。

2.龙头企业培育成效显著。培育50家左右全国领先、具有重要行业影响力的现代供应链龙头企业,培育10家左右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供应链平台企业。

3.供应链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供应链管理理念在制造、流通、农业等各类企业中更加广泛地普及,全省供应链资源整合、产业协同的水平迈上新台阶,融入全球供应链合作与竞争的优势明显提升。

4.新技术应用取得重大突破。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供应链领域的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供应链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应用供应链新技术及信息系统的比例达到80%以上。

5.供应链发展环境较为完善。全省形成较为完善的供应链节点设施布局,国家智能物流骨干网、嘉兴全球航空多式联运中心、舟山油品交易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技术、标准、人才等关键要素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形成与现代供应链发展相适应的政策环境和政府治理模式。

二、重点领域

(一)智能制造供应链。大力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协同的供应链体系。立足我省产业集群、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横向整合中小制造企业设计、采购、配送、检测、营销、后服务等环节的共性需求,形成集成化效应。鼓励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制造业企业向上下游拓展研发设计、解决方案、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鼓励企业做精智能制造、做强研发设计,按照专业化的要求将采购、配送、仓储等非核心业务外包,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可视化。鼓励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智能仓储、智能配送,推广工业品智能超市进园区模式。(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二)智慧流通供应链。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引导其加强与上游生产企业、下游零售企业的资源整合,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金融于一体的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支持大型电商平台加强供应链资源整合,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采购贸易、物流服务、展示体验、消费金融、社交娱乐等功能,加快跨境电商供应链布局,打造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商供应链和一批专精特供应链。基于专业市场转型升级需要,建设具有资金管理、信息服务、仓储配送、资源整合、公共服务等功能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新零售时代个性化、定制化、快速反应的柔性供应链,打造基于大数据的智能网络协同平台,实现零售端与生产端的紧密交互。大力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场、智慧商圈、智慧商业街,拓展场景体验、社交娱乐等功能。支持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支持生鲜产品、药品等行业打造智慧温控供应链集成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省旅游局)

(三)现代农(渔)业供应链。大力推进农业定制生产,加强农商(超)对接,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与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商业企业等合作,共同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供应链,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管理,直接链接田间餐桌。大力推进农副产品产地中心仓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农产品全链条高效流通。大力发展以新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为特征的新型农(渔)业供应链,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推广数字植物工厂、数字养殖工厂、数字育种工厂等模式,建设集种苗培育、种(养)植、初加工、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农产品保鲜、冷链物流等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加快推进智慧农业云平台建设,实现各类农业资源要素、科技服务、产销经营、金融保险等信息共享。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农产品、加工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机制。(省农办、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局、省食局)

(四)绿色供应链。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支持发展研发、制造、运行、回收、综合利用全流程协同的闭环式绿色制造供应链,重点是以华友钴业为龙头的正极材料供应链,以及以吉利、众泰为龙头的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积极推进汽车、电器电子、通信、大型成套设备、机械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积极推行绿色流通,鼓励流通环节推广节能技术,贯彻执行绿色标准,开发应用绿色包装材料,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支持发展绿色工程,鼓励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咨询、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建设、工程维护等高效协同的绿色工程供应链。建立逆向物流体系,重点针对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点,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支持在水环境保护治理、大气治理、废物无害化处置、土地修复、节能用能等领域,发展能够提供解决方案、投资建设、运行管理、智能监控、高效服务等全流程方案的现代供应链。(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

(五)全球供应链。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交通枢纽、物流通道、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立足宁波-舟山港,打造全球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枢纽,重点建设集储运、加工、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世界级油品交易中心,加快打造铁矿石亚太分销中心和粮油集散贸易加工中心。加快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提升义乌国际陆港服务能级,提高义新欧班列运营效益,加快建设捷克站等系列境外服务站,高水平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加快建设世界电子商务贸易平台(eWTP),依托全国跨境电商(杭州、宁波)综合示范区、义乌国际小商品城、阿里巴巴等平台,打造进口商品世界超市。发挥外贸优势,加快品牌国际化和贸易便利化,鼓励企业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海外运营展示中心等机构,加快建设本地化的海外供应链体系。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和重组,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管理能力。支持跨国公司、国际知名供应链企业在浙江设立地区总部或功能总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杭州市政府、宁波市政府、舟山市政府、义乌市政府)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传统制造企业、物流企业、商贸企业、外贸企业、农业企业向现代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支持专业化的供应链服务企业做专做精、做大做强。重点支持和培育七个一批供应链企业:一批研发、设计、采购、制造、营销、运营、服务等全产业链协同的供应链企业,一批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全过程服务的供应链企业,一批横向整合产业集群共同需求、带动产业集群协同发展的供应链企业,一批为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信息、物流、通关、金融一站式服务的供应链企业,一批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快速响应高效协同的供应链企业,一批以资源回收利用为特征、全链条闭环式发展的供应链企业,一批服务农渔业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供应链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局)

(二)加大新模式推广应用。以服务于产业集群、优势行业、特色农业、外向型经济、消费升级等各类供应链为重点,总结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供应链典型模式每年选择2个以上有代表性的供应链创新和应用模式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搭建现代供应链对接交流平台,建立跨领域、跨区域的交流机制,加大典型模式推广应用。(省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供应链技术支撑体系。以数字化、智慧化、可视化、绿色化为导向,大力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3D打印、AR/VR、无人机等技术在供应链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新技术应用覆盖计划、采购、生产、仓储、装运、销售、服务等供应链各环节,推进全程可视供应链发展,促进链式供应链向网状供应链升级。鼓励企业加大信息化技术设备投入,加强供应链信息平台研发应用,推广使用企业资源计划类(ERP)、商业智能类(BI)信息系统,鼓励通过系统接口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加强上下游企业以及企业与银行、政府等相关平台的对接,提升供应链企业的反映速度、决策质量及风险控制能力。大力推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加强供应链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院校机构和龙头企业设立供应链研发应用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四)强化供应链标准化建设。提高供应链产品信息标准化水平,鼓励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统一的商品信息数据库,在货箱、托盘、集装箱、卡车、货架等设施中推广全球通用的统一编码标准,打破商品数据交换的信息孤岛。加强数据采集、指标口径、交换接口、数据交易等领域关键共性标准的制定、推广和应用,促进供应链数据高效传输和交互。推动供应链企业流程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支持开展供应链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广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标准制定。(省质监局)

(五)完善重要节点设施布局。加快建设空铁公水一体发展、高效衔接的物流通道保障体系,推进重要物流节点设施科学布局,加快建设杭州、宁波-舟山、温州、金华-义乌等国家级物流枢纽,推进建设一批省级物流枢纽。全面提升杭州空港国际物流影响力,积极完善宁波、温州航空物流功能,加快谋划建设嘉兴全球航空多式联运中心。加强宁波-舟山国际枢纽港建设,完善港口设施、集疏运体系和多式联运网络,增强物流服务、航运服务、金融服务等综合服务能力。打造一带一路物流大通道,推动义新欧班列增点扩线和双向常态化运行。推动传统物流园区向现代供应链运营管理中心转型升级,推进国家智能物流骨干网、舟山油品交易中心等一批现代供应链重大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六)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链接金融机构,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解决方案。鼓励省内金融机构加大对供应链核心企业授信规模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展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仓单质押、存货融资、商业保理、票据融资、信用证贷款等各类金融业务,建立供应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增强供应链资金协同效率。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省金融办、省银监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省级层面建立分工合作、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增加现代供应链发展统筹协调的职能,负责全省现代供应链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指导、重大项目推进、重大问题研究、综合评估等工作。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发挥好省服务业办的牵头作用,强化工作落实和协同,省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落实工作职责。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落实行动方案,推动现代供应链发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完善支持政策

加大财政支持,供应链企业开展的重大节点设施、标准化、试点示范等项目,符合发展改革专项资金、商务促进专项资金、标准化专项资金等支持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企业享受国家外贸转型升级、服务外包等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子基金支持现代供应链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各类社会风险投资基金加大对我省现代供应链项目的投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有关政策。结合供应链服务的实际业务形态,探索研究与现代供应链管理服务相适应的税收政策和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税务局、省金融办)

(三)强化人才支撑

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完善学科建设,扩大招生规模,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专业机构加强供应链人才培训。把现代供应链人才作为我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重要方向,研究出台吸引国内外优秀供应链人才的措施,经认定的供应链优秀人才,参照相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就业落户、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优惠政策。(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推动浙江供应链协会等行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优化供应链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和国际交流。依托省内高校、研究机构等,探索设立浙江省现代供应链研究院,提高我省供应链创新应用的决策咨询水平。促进供应链平台企业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加强对企业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等信息披露和共享。探索建立现代供应链统计指标体系,分行业开展统计调查。加强现代供应链政策解读与舆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委宣传部)

现代供应链行动计划征求意见通知(红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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