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重罚超载 允许超载车进出车站最高罚三万
2005/6/2 10:12:52     来源:     作者/编辑:
记者昨日从浙江省公路局获悉:省交通厅、公安厅、经贸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五5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全省治超工作的意见》,重点提出要对道路运输市场有关经营行业的违轨违法行为严管重罚,从6月1日起,凡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浙江省自去年开展治理超载超限专项整治以来,一些超载车辆的车主,经常利用一些道路运输站场躲避检查,使治理超载超限专项整治出现漏洞。为此《意见》要求各地对道路运输站场要严加看管,落实对有关经营者的行业监管制度,一旦发现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要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意见》同时要求各地加大对超载超限货运车辆的监管力度,各地可依法相应提高处罚额度;加强流动巡查,扩大治超辐射范围。
 全省公安机关也将进一步把好车辆上牌关,从现在开始,对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车型技术参数不一致、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新增车辆,全省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发放车辆牌照。
 此外,从6月1日开始,浙江省对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商品车运输专用车辆要进行专门的技术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实际尺寸与行驶证所标识的尺寸不符的运输车辆,各地的交通主管部门除了不准其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外,还要将该车辆向其车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通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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