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
2020/6/3 9:24:49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社会物流成本水平保持稳步下降,但部分领域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物流成本出现阶段性上升,难以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意见》提出六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
  二是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
  三是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
  四是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
  五是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
  六是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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