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快递行业党委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快递行业流动党员管理的实施意见》
2023/9/28 17:08:02     来源:浙江物流网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快递行业的领导,健全快递行业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浙江省快递行业党委于近日研究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快递行业流动党员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在前期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试点工作以及快递行业党委成立两年多以来所做的大量工作和经验探索背景下,根据全省快递行业流动党员管理现状,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基层意见、行业党委委员单位意见以及省委组织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对进一步加强全省快递行业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管用的措施,对促进党员合理流动、强化党组织工作力度、引导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等方面有很好的推进作用。全文共分3个章节,12条。
  针对快递行业流动性大、流动党员数量较多的显著特征,《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快递行业流动党员管理要遵循的三项主要原则,即“坚持主体责任与协同配合相结合”“坚持动态更新与全面覆盖相结合”“坚持教育管理与监督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重点明确了全省快递行业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各相关主体的职责分工,对快递企业党组织应当履行的10项主要职责,快递行业党委应当履行的7项主要职责以及快递行业流动党员应当自觉履行的5项义务进行了明确。对于未设立或未单独设立党组织的快递企业,《实施意见》要求快递企业指定党务工作者或联络员,在快递行业党委指导下,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力求实现不遗漏一位流动党员。
  全省各级快递行业党委要在深入学习《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主动与地方组织部门、街道、乡镇沟通交流,共商共议,共同解决快递行业流动党员“动态难掌握、学习难覆盖、服务难到位、作用难发挥”的问题。要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履职担当,根据《实施意见》规定的职责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教育引导行业流动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积极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强宣传重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宣传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行业党委以及企业党组织在落实《实施意见》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供示范样本。
  下一步,浙江省快递行业党委将认真指导全省各级行业党委、各快递企业党组织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全省快递行业流动党员组织起来、管理起来、凝聚起来,使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更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行业高质量发展与邮政强国建设贡献坚强组织力量。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物流网微信公众平台zj56156)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