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中国船员最低基薪将增长7%
2021/11/24 10:37:28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11月22日,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通过平等协商,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劳动待遇标准达成一致意见,正式出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劳动待遇标准》(简称《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双方还就中国船员最低基薪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至2023年,中国船员最低基薪将在2021年基础上增长7%。
  《标准》是我国首个通过行业协商确立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待遇标准,疫情期间,将作为《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附件,是签约船东必须履行的义务。
  《标准》根据船上工作特殊性,对船员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船工作涉及到的各方面特殊情况进行了详细约定,包括船舶防疫用品配备,船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境外滞留期间的工资、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船员公休期起算,防疫补贴和疫情期间伙食补贴等内容,为确保船员的工资收入、休息休假等权益和在船生活质量提供了依据。
  其中,《标准》明确,船员换班上下船,按上下船港口所在地政府和合同约定的遣返地所在地政府规定,在指定隔离点集中隔离的,自集中隔离之日起到集中隔离期满之日止,船东应按不低于该船员在船期间的基薪标准支付船员工资,并足额支付隔离费用;船员换班上船隔离期满后,非因船员自身原因未能上船的,船东应按前款标准支付船员隔离期间工资;船员换班下船隔离期满或换班上船隔离期满后未能上船的,船东应及时安排船员遣返至合同约定地点,并支付遣返费用。
  据悉,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自2009年起建立了集体协商工作机制。多年来,在该机制下先后出台了中国船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伙食费标准、船员伤病亡处理行业标准等海上劳动标准。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物流网微信公众平台zj56156)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