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台州市运管稽征部门开展的全市货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3013辆外省驻点经营车辆分别在各级运管稽征部门办理了驻点登记手续,补缴规费891.9万元,148辆(计1809吨)外挂车辆回流,33651辆(计29270吨)非营运车辆办理了营运手续。
运管稽征部门着重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梳理思路,明确目标。为遏制车辆外挂,规范驻点经营行为,市处于去年年底在全市开展大规模的外省驻点经营车辆调查摸底,要求九个县(市、区)运管所要摸清辖区内驻点车辆特别是外挂车辆情况,便于制定对策。同时明确2006年为“货运管理年”,将货运工作作为全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并结合台州实际,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外省驻点经营车辆有关问题要求全市各级运管部门做到统一口径:一要严格执行省道条的规定,对驻点经营车辆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二要对驻点经营车辆,一律不得给予公路规费的优惠政策,而对于本市的货运车辆,根据省厅规定,能优惠的都要给予优惠;三要加强对非法驻点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建立非法驻点经营车辆的黑名单制度,稽查信息共享;四要讲究管理方法,注重源头管理,特别是货物装卸地点;五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取得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二是多管齐下,狠抓落实。此次货运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台州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由市政府牵头召开“五局一委”(交通、公安、工商、地税、经委)参加的货运市场秩序整治专题会议,并由“五局一委”联合发布整治通告,该通告在台州日报上刊登,这为我市开展货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全市各级运管部门对货运市场加大稽查力度,注重人性化执法,对全市400多名运管执法人员进行货运业务培训,印发行政执法手册,做到人手一册,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结合新实施的《省道条》,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其宣传广度、深度及持续程度在我市交通运输管理史上是空前的。通过形式多样、内容翔实的宣传方式,形成一种人人皆知的氛围。一是联合台州交通广播电台,开展滚动播放和专题栏目宣传;二是开辟报纸专版,针对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分别与台州日报等报刊进行三次图文并茂地专版宣传;三是制发卡通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四是利用宣传车,全市各县(市、区)所分别组织1至3辆宣传车进行上街流动宣传;五是召开座谈会,深入厂矿、乡镇、货流集散地进行座谈宣传,邀请政府相关部门、行风监督员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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