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新进展
2006/6/4 9:12:02     来源:     作者/编辑:
      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的主要问题是,物流标准化基础薄弱;物流标准的制、修订跟不上经济发展需要,已经出台的与物流业相关的标准总体质量不高;与物流相关的标准化工作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和行业,缺乏系统和有效衔接,协调配套性差;商品信息标准不统一无法实现交换和共享,等等。物流领域里这种技术标准的多方面差异与缺陷,制约了物流的协调运作,使商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等各个环节难以形成完整流畅的供应链,造成了人力、时间、空间等资源的极大浪费,已经成为导致我国物流成本长期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我国物流标准工作的差距和空白,为了更好地对物流标准化进行总体研究,指导物流标准化工作有规划、有重点、协调性地发展,最终建立完善、规范、符合国际惯例的我国物流标准科学体系,2003年9月,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交通部、铁道部、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了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物流标委会),其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随着全国物流标委会和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委会的成立,我国物流标准化的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物流标委会成立一年来,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
  第一,国务院和各地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物流标准化工作。2003年12月,全国政协在向中办和国办报送的《关于我国现代物流情况的调研报告》中特别提出我国的物流信息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建议要加强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报告引起了温家宝总理、黄菊和曾培炎副总理的高度重视,专门批示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研究。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发改委会同国务院16个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有关建议逐条落实。并在2004年4月给国务院领导的落实报告中,专门报告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两个标委会牵头制定《物流标准体系表》的情况,提出要做好现代物流基础性工作,支持和协助国家标准委加强推动物流标准化工作。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对建立物流标准科学体系的呼声也十分强烈。如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市委书记陈良宇同志和上海市市长韩正同志2004年8月专门批示给市有关部门,希望上海在物流标准化工作中,与“国家的行动相呼应,争取先行先试”,加快上海的物流标准化建设。此外,广东、浙江等现代物流发展较快的地区也都提出了加快推进物流标准化工作的问题。
  第二,推进物流标准化已经作为一项重大措施列入国家促进物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2004年8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加快制定和推进物流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管理流程、信息网络的技术标准,尽快形成协调统一的现代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值得提出的是,在九部委文件中,重点列出了发展现代物流的四项基础性工作,物流标准化列为这四项基础工作的首位。今后,坚定地贯彻执行九部委文件,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物流标准化体系将是推进物流标准化的一项长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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