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禽流感和霍乱 宁波严控家禽流通
2005/11/15 8:56:13     来源:     作者/编辑:

昨天,市政府召开全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霍乱工作会议,并分别与各县(市)、区签订了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霍乱工作责任书。会上,市长毛光烈对宁波下一阶段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作了部署,他要求全市上下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坚决打好禽流感疫情防控阻击战。会议还对全市霍乱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着重针对目前禽流感疫情的传播特点,提出宁波将采取十大措施,切实阻断家禽之间、禽与人之间的疫病交叉感染。

  十大措施

  不留死角

  月底前家禽100%免疫

  目前全市家禽存栏数中有95%已得到至少1针的禽流感免疫。市政府要求各地要采取果断措施,对余下家禽及新补栏家禽及时落实免疫,确保宁波家禽在本月底前100%得到免疫。

  畅通信息

  建立监测预警网络

  11月15日前要完成市、县、乡镇、村四级疫情测报网络。农业部门要加强发生过可疑疫情地区、养殖密集区和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水禽和候鸟的疫情监测。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家禽高接触人群和来自禽流感高发地区人员的监测。对人感染禽流感疫情,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不能缓报、瞒报、漏报,也不能虚报、乱报。

  卡住道路

  加强家禽流通监管

  一方面禁止省外家禽及产品进入宁波,有关县(市)、区要设立临时公路检查站。另一方面,规范家禽市场经营,立即依法关闭存在防疫隐患的家禽交易市场,同时对上市家禽尽可能实行集中屠宰,定点供应。

  定点供应

  开展家禽产地检疫

  11月15日前,全市将对存栏1000羽以上的规模养禽场(户)出栏家禽全面开展产地检疫。散养家禽的产地检疫实行报检制度。产地检疫必须做到有报必检,到场到户。

  科学饲养

  严格消毒隔离制度

  规模场户实现封闭饲养模式。散养家禽实行关养模式,鸡、鸭、鹅、猪混养的立即进行隔离饲养。

  有序应对

  建立应急反应机制

  要求各级政府抓紧制定、出台、完善预案,组建强有力的应急指挥体系和扑疫预备队。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加强防疫物资、器材的贮备,疫苗要实行统一采购、分级贮备。

  依法防治

  果断处置可疑疫情

  一旦有疫情发生和传入,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决不让一只病禽流出疫区,决不让外地病禽流入市内,决不让病禽上市”的总体防控要求,启动预案,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快反应,做到封锁到位、消毒到位、扑杀到位、防护到位。

  突出重点

  加强高危人群防护

  11月20日前,对辖区内从事家禽饲养、诊疗、经营、屠宰等职业人群进行一次禽流感防护的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对高危人群进行禽流感疫苗注射。

  关心农民

  落实禽业扶持政策

  引导家禽业生产者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保护家禽业恢复生产能力。

  群防群控

  加强舆论宣传教育

  让广大群众了解高致病性禽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科学规律,增强群众保健意识,提高防治能力。

  新闻附件

  防控禽流感三不利因素

  ●专家分析,候鸟迁徙和染疫家禽流通是造成疫情跨区域传播的主要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有禽类存在,就有发生离致病性禽流感的可能性。宁波地处东海之滨,海鸟、水禽相对集中,存在传播隐患。

  ●宁波又是一个家禽产品流通大市,每年要从外省调入近2000万只家禽及大量家禽产品,调入省份遍及全国,近如安徽、远及辽宁,如不对调入家禽进行严格把关,就很有可能引起宁波疫情的发生。

  ●宁波在家禽的饲养、加工、防疫监管方面都还存在一时难以克服的薄弱环节,如宁波大部分中小养殖场防疫设施简陋,一些地方水禽与鸡混合养殖较为普遍;家禽基本没有开展定点屠宰,农贸市场内设摊经营、宰杀活禽现象十分普遍。

  相关动态

  家禽业扶持政策出台

  优质种禽月补3元

  昨日,市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扶持家禽业的发展,努力把禽流感疫情对家禽养殖、加工业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产地检疫15日开始

  《意见》要求各级动物防疫部门从11月15日起对辖区内存栏1000羽以上的家禽养殖场(户)出栏的家禽全面实施产地检疫工作。对经省、市认定的父母代种禽场和宁波特有的优质种禽,按每只种禽每月3元(以鸡为标准,其他禽类另定)的标准给予生产性补助。暂定补助6个月(从2005年11月1<施产地检疫工作。对经省、市认定的父母代种禽场和宁波特有的优质种禽,按每只种禽每月3元(以鸡为标准,其他禽类另定)的标准给予生产性补助。暂定补助6个月(从2005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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