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境游”激增 宁波海关认为将给外贸带来隐患
2005/3/15 9:09:28 来源: 作者/编辑:
已经出口的货物再以进口的方式入境,被业内人士形象地称为货物的“出境游”。昨天,记者从宁波海关了解到,今年1月份,宁波口岸货物“出境游”总额达到2794万美元,同比增加3.5倍,占同期口岸进口金额的1.7%。
已经出口的货物重新进口,从积极的一面看,反映了国内众多企业已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物流链中的一环,其原料和产品都有国外的母公司或集团供销商统一采购、配送和分销,因此国货再次流入国内是不可避免的。
但大量的出口国货重新进口,还有税收制度上的原因。以机电产品为例,企业使用进口保税原料在国内进行多次加工后出口的产品,各个环节都不负担增值税,而使用国产原料加工的出口产品,每个环节都必须按规定纳税,且不能退税。加工贸易企业为尽早得到出口退税或避免深加工结转手续过于繁琐,将本可以在国内采购的合同转到境外,通过境外机构代为采购后再进口。
宁波海关有关人士指出,出口货物再进口将造成国家税收的损失。在这个过程中,出口企业得到了国家退税的好处,特别是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比较高,进口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也享受了国家减免税的优惠,但国家要两头补贴并损失了潜在的关税收入。此外,货物“出境游”数量激增,会造成进出口贸易统计数字的不实,夸大实际进口规模,对正确判断外贸形势不利。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