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新开航线最高奖励1300万
2021/8/16 10:36:31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8月12日,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促进港航物流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对实现年度新开通集装箱班轮洲际航线满足12个航次/年的航运企业,第一年奖励1300万元,第二年奖励900万元。
  《办法》提到,集装箱班轮航线补贴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包括新开航线奖励、稳定运行航线奖励、省内集装箱驳船航线奖励以及长期航线贡献奖励。在新开航线奖励方面,洲内国际航线满足24个航次/年,第一年奖励550万元,第二年奖励400万元;港澳台地区航线满足24个航次/年,第一年奖励150万元,第二年奖励120万元;内贸航线(除北部湾地区)满足36个航次/年,一次性奖励250万元;北部湾地区内贸航线满足45个航次/年,一次性奖励80万元。
  集装箱箱量补贴分为三种形式,分别为增量奖励,中转箱奖励以及“散改集”奖励。增量奖励方面,对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万TEU(含)以上的航运企业,对其内贸新增部分给予20元/TEU的奖励;对其外贸新增部分给予40元/TEU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
  此外,《办法》指出,在洋浦登记的营运船舶,船龄18年(含)以下的给予船舶登记奖励;对外籍及港澳台船舶回归并在“中国洋浦港”登记的营运船舶及其注册在洋浦的所属企业给予奖励;在洋浦登记的经营性工作船、工程船等,一次性给予25元/千瓦的奖励,无自航能力船舶以装机总功率为准,其他船舶以主机功率为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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