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运管交警部门紧密联手 强化货运市场专项整治
2006/6/2 8:50:53 来源:浙江省交通厅运管局 作者/编辑:
为进一步规范外省籍货运车辆在浙江省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近期省交通厅运管局、省公安厅交管局根据省交通厅、公安厅等五厅(局、委)《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浙交[2006]88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协作开展货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联合执法重点锁定对象包括:1、货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的;2、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提供货运发票的;3、外省籍的营运车辆在本省驻点营运,未按本省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缴纳规费的;4、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5、营运货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6、货运车辆其它违法、违章行为。
道路货运市场的联合整治,将进一步巩固公安交警、道路运管部门联合执法成果,规范外省籍货运车辆在浙江省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外挂”车辆回流,驻点营运车辆按规定办理运输登记手续,缴纳相关税费,促进全省道路货运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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