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砸了快递业的招牌
2008/1/28 13:52:42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编辑:1
快递公司丢失、损坏、掉包托运物品的事件时常见诸报端,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屡见不鲜。省消协近日连续接到有关快递货运服务业操作不规范,造成托运物品丢失、缺少等问题的投诉。1月20日,省消协发布今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托运货物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仔细查看托运公司的经营证件、托运单上的合同约定等方方面面。(详见本报1月21日《快递货运问题多托运物品要仔细》)
据了解,目前我国登记注册的快递企业有2400多家,年业务收入近300亿元,收入增长率超过30%。面对如此广阔的市场前景,一些不具备快递服务行业要求的杂牌军迅速进入快递市场。一些快递公司没有固定办公地点,没有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就开业,凭着一辆摩托车、一盒名片、一个电话来承揽业务。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的管理流程,托运物品丢失后大都难以查找到。由于行业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由快递公司单方面制定赔偿标准致使消费者很难按实际损失获得赔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行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投诉率上升,管理不规范成为我国快递行业的普遍问题。如此种种,试想还有多少消费者愿意信任快递公司?
作为一个迅速崛起的新兴行业,快递服务业在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产业竞争力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我国快递业从产生以来就一直处在没有专门法律法规规范、没有专门部门统一监管的尴尬局面中,这种尴尬也致使快递服务业自身“千疮百孔”。2008年1月1日,由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正式实施。作为一部推荐性行业标准,虽然不能彻底清除其行业中的弊病,但毕竟让众多快递公司及其经营者有了一盏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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