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精益思维解决快递过度包装问题
2014/11/19 16:34:40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编辑:魏凌博

日前国家邮政局预计,随着今年“双11”的临近,我国快递业务量将突破100亿件大关。巨大的快递业务量背后,是触目惊心的快递过度包装导致的浪费和污染问题。

快递过度包装是个两难问题:一方面,电商和快递公司为了防风险、撑门面、赚好评,会选择相对廉价的瓦楞纸盒、破坏性封口塑料袋、PVC(聚氯乙烯)透明胶带对商品进行过度缠绕包装。仅就去年而言,快递包裹产生的纸箱,按竖直斜对角压平的长度可围绕地球一圈;按每个包裹箱平均用一米胶带纸计算,快递包装用胶带纸连起来能绕地球230圈,而且这些塑料袋和透明胶带埋到土里100年都不会降解,焚烧则会产生有毒气体。另一方面,买家明知快递包裹里大量的泡沫塑料、纸团、胶带会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但是为了防止商品在分散、集中、分散的反复运输过程中损坏,还是希望卖家能够包装得结实一点。业内人士介绍,由于回收成本高、存放困难等因素,快递包装用的瓦楞纸盒、塑料袋回收面临一定困难,而重复使用率则不到一成。

快递包装属于商品包装的一部分。事实上,针对商品包装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09年就曾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提倡商品包装应简洁、环保,并鼓励群众对商品的过度包装进行举报,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但是,怎样算是网购商品的过度包装?违规卖家和快递公司会受到哪些惩处?消费者可通过什么渠道进行反映举报?对于这些问题,则没有细则可循,就连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对过度包装问题也无具体规定。

在国际上,运用技术标准对商品包装进行规制是许多国家的通常做法,一些国家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德国的《包装条例》、日本的《包装新指引》、韩国的《关于产品各种类包装方法的标准》,均对商品包装的体积、重量、包装空间、包装层次、包装成本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德国的《包装条例》规定,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以及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可判定为分割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商品包装的体积和重量应减量化,达到保护商品安全和卫生的最低要求,且为消费者所接受的程度即可,这就从法律法规层面遏制了快递过度包装的源头。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限制快递过度包装问题上的立法比较滞后。目前尚无专门针对规范包装活动的法律,而为数不多的法律法规也存在立法层次不高、立法细化不够、法律规定缺乏操作性等问题,难以对快递过度包装问题进行有效规范。

解决日益严峻的快递过度包装问题,需要运用精益思维进行精打细算。国家层面应尽快制定规范包装活动的专门法律,将过度包装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针对快递行业的运输包装环保标准,明确包装中使用的各种非降解材料的数量标准,倡导群众监督。此外,还可以通过税收杠杆调节快递包装材料的市场行为,提高不可降解材料的成本,促使商家精打细算,慎用包装材料,并愿意通过抵现、积分、打折等方式鼓励消费者重复利用快递包装,在邮费上予以优惠来体现。对于消费者个人来讲,应该转变包装理念,不以外包装的精良程度评价商品质量,而应多从节约成本和保护环境的角度考虑,在保证商品安全和卫生的前提下,尝试接受循环使用的快递包装,尽量使自己的网购行为变得低碳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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