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三举措强化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
2015/8/21 9:17:45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嘉兴港现有港口危险货物经营单位14家,码头泊位15个,设计年通过能力1500万吨。区域内有7个仓储库区,共有储罐173个,最大罐容量2万立方米,总库容116.79万立方米。嘉兴港采取三项措施强化港口危险货物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今年初以来,已对港口危险货物经营单位发出检查意见书20份,检查意见85条;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9份,整改意见36条,整改指令书所提出的整改要求现已完成34条。

  二是开展安全督查。开展安全生产地毯式大检查行动,重点围绕规划布局,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仓库、货场管理,设备设施,装卸管理,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9个领域加强排查整治,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严格作业审批。今年上半年,共审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1704批次,安全作业港口危险货物442.6万吨,安全作业危险货物集装箱2596TEU。今年初以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三项指标保持零增长。(浙江省港航局、嘉兴市港务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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