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7/20 14:55:10     来源:交通运输部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船级社、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
  为加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推动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部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此次申报面向经过省部级科技主管部门鉴定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的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优先支持以下支撑部重点工作亟需的科技成果,主要包括:
  (一)公路隧道、桥梁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技术、应急避险设施、安全评价技术、事故隐患监测与预警技术等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科技成果;
  (二)农村公路低造价长寿命路面建设、灾害防治、绿色环保、安全应急等助力交通扶贫的科技成果;
  (三)不同运输方式间大型转运吊装设备、非吊装式换装设备、多式联运全程监控技术等先进适用的多式联运装备技术;
  (四)船舶尾气后处理、船舶污染物监测、危化品污染应急处置、船舶发动机节能减排、船舶压载水检测和沉积物处置、油气回收等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技术装备。
  列入2013 年度推广目录的47 项科技成果《推广证书》(名录见附件1)将于2016 年12月10日有效期满自动失效,成果持有单位可在此次申报工作期间再次申请列入推广目录。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须登录交通科技管理中心网站(www.glzx. gov. cn/)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系统生成的申报书打印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2)(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16 年9月5日前报部(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三、联系方式
  部科技司:董 静 010-6529 2816;
  交科院:王轩雅 010-5827 8709,胡明 010-5827 8241。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交科院704房间(100029)。


附件:1. 2013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

     2.申报书后附证明材料清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长安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集美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南通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中国公路学会、中国航海学会、中国港口协会、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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