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呼吁暂缓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
2011/10/21 15:13:42 来源:浙江物流网 作者/编辑:
顺丰、圆通、中通三大快递由于难以抵挡成本压力而陆续公布涨价决定之后不久,快递企业今天集体发出呼吁,对邮政总局拟征收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表达了抗议。
今年7月,根据新《邮政法》中的相应条款,由国家邮政局和财政部两部门组成了联合调研组,就向快递企业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一事开展调研,并计划于今年9月推出征收该基金的细则方案。按计划,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拟以票为单位,按每票0.5元向快递企业征收。
今日,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代表其会员单位向媒体发布了 《关于暂缓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呼吁书》。呼吁书的起草人、快运分会秘书长刘建新向网易财经表示,“国家邮政局和财政部在调研过程中遭到了快递企业的一致反对,如果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按照原有计划征收,无疑会逼迫快递企业继续涨价。”
刘建新表示,此时向快递企业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非常“不合时宜”,今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物流业“国八条”,要求对物流企业减税减负,而此项费用无疑是在加重快递企业负担。
如果开征该基金,由于快递企业普遍经营困难,则大多数快递企业表示只能通过提价将此费用转嫁到使用快递服务的工商企业和快递消费者身上。
同时,刘建新认为,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邮政法》由于还在起步阶段,并不完善。快递业务属于市场竞争性业务,普遍服务业务属于公共服务,两者的性质、作用、运作、政策与管理完全不同,让前者补贴后者不合理、不公正。国家财政才应该是补贴邮政公共服务亏损的主渠道,拟设立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等措施,也只能是作为财政不足时的补充性手段,而不能本末倒置,让市场化的企业筹资来替邮政企业承担公共服务亏损的义务。
而作为接受补贴的中邮集团,2010年整体利润高达13.0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3亿元,几乎是同期民营快递全行业利润的两倍以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收取普遍服务基金,将明显缺乏公信力和征收的依据。
据了解,该呼吁书于今年9月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年会上由会员单位集体通过。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管,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之一。快运分会会员单位包括乐全国主要快递公司在内的60多家企业。
刘建新告诉网易财经,快递企业由于本身受邮政总局的监管,在邮政总局的会议上表达反对意见往往“不太方便”,所以通过该协会作为行业代表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
刘建新透露,据了解原定与今年9月推出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意见草案目前还在顺延,目前还无具体的时间表。同时,该呼吁书还将以内参方式递送国家邮政总局以及财政部。
关于暂缓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呼吁书
据悉,今年7月,由国家邮政局和财政部两部门组成了联合调研组,就向快递企业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一事开展调研,并计划于今年9月推出征收该基金的细则方案。我会认为:尽管《邮政法》(2009年版,下同)规定了可以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但是由于多数快递企业经营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征收该基金的时机不成熟。为此我会代表会员企业和快递企业强烈呼吁暂缓征收普遍服务基金。依据如下:
一、在多数快递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向快递企业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不符合国务院关于为物流企业减税减负的政策要求,不利于快递业健康发展。
今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物流业“国八条”,8月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其中的第一条,都是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降低包括快递企业在内的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据了解,近年来燃油价格、运输与管理费用、用工成本等持续上涨,而快递服务的价格一直难以上调,快递企业处在微利甚至无利润经营的困境。如果在快递企业已经依法纳税后,再向其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等于加大其税收负担,恶化其经营环境。据报道,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拟以票为单位,每票征收0.5元,如果按2010年我国统计的23.4亿快件量及20%的年增长率来计算,年征收额约在14亿元人民币以上。快递业作为国家生产性服务业和民生服务业的复合载体,不仅已成为国民经济依赖度很高的产业,还创造了近70万个就业岗位。因此,暂缓征收普遍服务基金有利于快递企业走出困境。
二、快递业务属于市场竞争性业务,普遍服务业务属于公共服务,两者的性质、作用、运作、政策与管理完全不同,让前者补贴后者不合理、不公正。
我国《邮政法》针对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快递业务的定义、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适用的政策和管理办法都完全不同,两种业务性质有本质的不同。快递企业要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普遍服务业务却有国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来保证运营。有说法认为快递业务抢走了普遍服务的部分信件和包裹业务,所以应该向邮政企业补贴,那么由于科技发展,电信企业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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