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截止2017年3月3日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无船承运业务终止及换保清单、终止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无船承运业务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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