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浙江省现代物流工作要点
2007/4/30 8:41:22     来源:浙江省现代物流发展联系办公室     作者/编辑:1

2007年是我省现代物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之年,为使我省物流业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为统领,以创造物流发展良好环境为主线,进一步发挥省现代物流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不断提高我省现代物流业的竞争力。根据《浙江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精神和《2007年浙江省服务业工作要点及部门分工》(浙发改经贸〔2007〕157号)的要求,提出以下我省2007年现代物流工作要点。

一、编制并出台《浙江省医药物流发展纲要》

在《浙江医药物流发展问题的调查与研究》课题基础上,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编制完成《浙江省医药物流发展纲要》,争取4月底提交评审,5月底上报送审稿。

二、抓好《浙江省国际物流中心布局规划》的组织实施

认真抓好《浙江省国际物流中心布局规划》的实施,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加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部门的综合协调,以及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由省发改委牵头,杭州海关、省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参与。

充分发挥杭州空港、下沙保税物流中心的优势,整合杭州地区及周边物流资源,共享物流信息,降低物流成本。此项工作由省打私海防与口岸办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外经贸厅、省国土资源厅、杭州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杭州市政府、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公司等有关部门参与,力争6月底提出推进工作方案。

三、加强全省粮食物流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

根据国家和全省粮食物流发展规划的要求,认真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进一步组织编制市、县(市、区)规划和深化细化专项规划。加强政策衔接与协调,及时研究制定或调整完善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由省发改委牵头,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四、建立物流统计与运行分析制度

在浙江省社会物流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建立的基础上,抓紧建立物流统计与运行分析制度,根据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趋势以及物流企业统计直报的情况,由省统计局牵头,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等部门参与,每半年开展一次物流统计与运行分析会议。

五、深化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

根据我省物流发展需求,深入开展全省物流企业数量、物流税收、物流标准以及城市配送、物流土地利用、物流人才等市场调研和政策研究。今年重点从生产性服务角度,提出现代物流发展的具体对策措施,为规范和加快我省物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由省发改委、省委政策研究室牵头,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参与,4月完成调研报告,上半年争取出台具体政策意见。

六、开展物流企业税收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物流企业试点工作方针,政策、管理、服务三管齐下,在省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中全面落实物流企业试点工作。由省地税局牵头,省发改委、省委政策研究室、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等部门参与,4月上旬前完成试点工作的各项准备。

七、举办一期物流发展高级研讨班

重点围绕物流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研讨如何完善我省现代物流发展需要的政策环境,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由省发改委牵头,在6月份左右举办一期物流发展高级研讨班。

八、组织开展新一年度省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确认工作

由省发改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在12月底前,做好2008-2009年度省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九、加大物流宣传力度

继续利用《浙江日报》物流专版、《浙江物流动态》等刊物,充分发挥浙江物流网的传媒效应,抓好我省现代物流宣传;注意总结近几年国债项目建设成效,加强对重点联系企业和试点示范项目的经验总结,发挥其在全省物流发展中的标杆引领作用。

十、积极争取对现代物流建设的资金支持

努力争取国家发改委国债资金,重点对粮食物流的支持;积极争取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重点对现代物流项目的支持;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对物流发展的配套。此外,根据省服务业工作协调会议第一次会议确定的服务业试点示范项目,认真抓好涉及现代物流项目的推进工作。具体工作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抓好涉及现代物流项目的推进工作。具体工作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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