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2017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业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7日
2017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业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激发市场动力和活力,实现商贸流通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商贸流通相关企业和个人
二、奖项设置及评价内容
(一)商贸流通业发展大奖
商贸流通业发展大奖由以下1至4项单项奖组成。
1. 商贸经济贡献奖
2017年全市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实现商品销售总额同比增长14%,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法人单位家数同比增长10%,实现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
2. 商贸民生发展奖
工作重点:建成省级放心农贸市场20家;加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管理,确保有效运行;积极推进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和管理,巩固建设成果,提高基地贡献率,推进菜篮子商品平价供应点有序运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应急措施,加强应急储备。
3. 商贸发展创新奖
工作重点:大力推进月光经济工作,推进街区商旅文产业融合发展,培育5个市级特色夜市街区,打造10个月光经济重点活动及夜市街区品牌活动;积极落实消费促进措施,完成开拓市场重大项目建设,推动连锁经营发展;积极办好2017中国食品博览会、宁波购物节、宁波美食节、年货展销会等一批商贸展会节庆活动。各区县(市)至少开展1个社区商业邻里中心或1个特色商贸小镇建设试点。
4. 商贸管理优胜奖
工作重点:加大政策扶持,提升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加大商贸品牌培育力度;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报送市场信息和政务信息;完成商贸业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商贸业安全综治工作,开展“平安商场”创建活动;加强商务诚信氛围营造,提升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水平。
(二)电子商务工作大奖
工作重点:实现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鼓励电商创业创新;完善电商产业体系;加强电商人才工作;加强电商日常动态管理。
商贸流通业发展大奖、电子商务工作大奖分别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商贸流通业发展大奖中的单项奖分别设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予以表彰。获商贸流通业发展大奖金奖单位须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且不再参与单项奖的评比。
(三)商贸流通工作先进企业和个人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评价原则
(一)坚持公平、合理、科学的考评原则。
(二)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失职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评价程序
评价工作由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年终各区县(市)上报自评结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考评结果由市领导小组审定,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名义表彰。
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大奖评价内容与评分标准
2.2017年全市电子商务工作大奖评价内容与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