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阳光监管平台上线试运行
2021/9/17 10:19:40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某道路运输企业所属车辆被业务系统监测发现频繁涉嫌违规,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核查反馈均无异常,阳光监管平台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发出预警,要求核查业务处置是否合规到位,是否存在廉政风险。”
  这是浙江交通阳光监管平台的一个应用场景。在去年“浙江交通工程阳光监管平台”试运行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浙江交通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动平台在设计理念、覆盖范围、体系融合等方面迭代优化,升级打造“浙江交通阳光监管平台”,探索运用整体智治理念提升纪检监督效能新路径。“工程建设”“交通执法”等2个板块于9月15日上线试运行,已公开权力运行信息93783条,发出异常预警487条。
  据介绍,浙江交通阳光监管平台是浙江省委数字化改革“152”总体框架下“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在交通运输条线的具体体现,是交通数字化改革重点集成应用之一。
  监管平台重点构建“23544”闭环工作体系,具体包括:“2大核心功能”即阳光公开、阳光监管,依托厅数据枢纽统一提取各业务系统数据,分类分层向各级纪检机关、行业人员、社会公众公开,针对各业务领域特点和廉政风险设计120个算法模型,对收集的信息数据进行碰撞比对、综合分析,排查发现异常并提出预警。“3类用户角色”即纪检部门、业务部门和社会公众,按照层级分配不同的权限和职责,同向发力强化纪检监督、业务监督和社会监督。“5个监督板块”即“工程建设监督、交通执法监督、综合运输监督、行政审批监督、信用评价监督”,后续根据需要逐步新增叠加。“核查处理4张单”即对照“四种形态”,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生成反馈“业务问题单、作风效能单、违纪处理单、违法移送单”等“4张单”。“输出反馈4张表”即定期向全系统发布“阳光监管统计分析表”、向问题集中的单位发出“交通阳光监管提醒表”、向存在漏洞的业务部门提出“规范权力运行建议表”和发布各单位“阳光监管指数表”。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寅中介绍说,浙江交通阳光监管平台聚焦打造各级交通纪检部门日常监督的工作平台、发现问题的有效渠道、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便捷窗口。建设运行过程中,坚持“两个不打破”,即不打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和业务工作体系,实现部门协同、行业共建、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态势;突出“数字赋能”,把清廉交通作为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应用场景,实现数据自动抓取,廉政风险全过程监管、动态预警和信息公开;统筹“成熟先行”,按照“大场景、小切口”和先易后难原则,分期建设,成熟一个纳入一个,最终实现权力事项全覆盖;优化“分级分类”,分级分层分类向社会公众、行业内部、纪检机构公开行业权力运行信息;推进“多跨融合”,建立预警核查处理的工作闭环,打造纪检部门与业务部门高效联动,线上监督预警与线下核查处理深度融合的阳光监管工作体系,推动纪检监督从“盯人盯事”向“盯数据”转变,发现问题从“听见看见”向“让数据说话”转变,防范化解廉政风险从“被动防”向“主动控”转变,廉情分析从“静态主观评价”向“动态客观研判”转变,逐步实现对交通行政权力运行的全面监督、靠前监督、数字监督、精准监督。
  据了解,阳光监管平台将进一步拓展应用范围,加快推动“行政审批”“综合运输”“信用评价”等板块上线,推动多跨协同,打通与招投标、市场监管、社保等方面的数据通道,实现更加多元的数据比对碰撞,持续对预警模型进行检验和修正,不断提高预警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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