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区实施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限行的通告
2016/9/28 10:17:05     来源:温州日报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为切实加强市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改善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温州市优化市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市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实行限区域、限时段、限线路通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制区域
  (一)限制区:北以瓯江为界,东至茅竹岭,西至翠微大道、双南线,南至瓯海大道环线范围内的道路(不含翠微大道和双南线)。限制区内严格限制运输车辆的通行线路、时间和载重。其中,瓯海大道(宁波路—机场大道)禁止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通行。
  (二)非限制区:除限制区以外的区域。该区域范围的工程项目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驶入限制区内的道路。
  二、运输线路
  (一)限制区内指定线路作为主要通行道路,沿线工地就近接入运输。东西走向以温州大道、机场大道和瓯江路东段为主通道,南北走向以双南线、惠民路、上江路和会展路为主通道。限制区内以水路运输为主要方式,西向经双南线—泰力路—鞋都大道车运至西部丰隆、温化码头中转,东向经会展路—瓯江路东段车运至东部屿田、七都码头中转,水路运至洞头大门、瓯飞围垦区消纳。
  (二)非限制区陆路运输线路为绕瑞安线路和机场大道。绕瑞安线路向南经双南线—104国道—南川路—滨海大道—海工大道,运至瓯飞围垦区消纳;经机场大道线路向东驶入机场大道—滨海大道—通海大道,运至瓯飞围垦区消纳。
  三、特许通行
  对运输车辆符合密闭标准、标识统一、守法运输、不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和信誉度高的运输企业,经市渣土管理办公室综合审查,交警部门可根据市区的交通状况、企业信誉度、守法率和安全管理能力,给予办理道路日间通行证,允许在交通限制区域内规定的路线和时间段进行渣土运输。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16年 10月10日起开始实施。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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