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保险:明日宠儿
2006/6/13 10:44:56     来源:锦程物流网     作者/编辑:
    中国经济逐渐与世界接轨,各行各业的竞争都日益激烈,现代物流业也正在形成新的市场格局。早已虎视眈眈的外资物流企业在华展开全面进攻;国有大、中型物流企业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壮大;民营物流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工业与流通领域分离出来的物流企业羽翼渐丰。面对着大浪淘沙的激烈竞争,如何规避风险、决胜于机遇与风险同在的市场浪潮,这无疑是每一家物流企业都必须面临解决的问题。

  物流呼唤保险

  “差不多每个物流企业都经历过货损,都给客户赔过钱,只不过多少不同罢了!”记者在采访中不只一次听到物流企业负责人这样感叹。现代物流业的实际运作,增值服务多、供应链因素多、质量难以控制,因而营运风险大,而且这种风险已经大大不同于传统货运业所面临的风险。

  北京宏达物流质保部李经理告诉笔者,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经营管理的疏忽都有可能给物流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其中有些风险可以预知,是可以控制的,但是更多的风险是无法事先知道,从而无法避免其发生。有些事故的发生并不是物流公司的责任,而是一些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但现在物流公司基本上要对全部货物进行担保负责,所有损失都得由物流企业来赔偿。李经理认为,应该有更合理的针对物流业务流程设计的险种,使物流企业根据自己运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投保,让物流企业把风险转嫁出去,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物流工作。
物流综合保险是适应现代物流发展的理想险种,在物流业发达的欧美国家,它已经被广泛接受。然而在中国,由于物流业起步较晚,物流业本身的不规范和经营者的陈旧观念等其他因素的影响,物流综合保险还未被广泛地接受和推行。中国物流业呼唤着适合行业发展的保险产品!

  物流保险难保物流

  我国物流业广泛应用的保险险种主要是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财产保险是承保机器设备、厂房、仓储材料等固定资产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风险。而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担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一种保险。这两种险种都是针对物流过程中的单个环节进行保险的,因其不完善给物流企业带来的损失和困扰是显而易见的。

  物流企业迫切需要一种专业的险种,为其分担在物流运作过程中所承担的系列风险,同时也希望能有一种针对长途、短途、固定区域极短途运输等不同情况的更为细化的保险模式出现。湖北汉口物流公司对此感受颇深,该公司与太平洋保险签订了一个一年期的合同,货物险的保费为货物价值的3‰。但让公司头痛的是,在进行零担运输的时候,往往需要面临货物件数多、单件价值低的问题,由于逐件货物进行保险,手续十分繁杂,而且存在着货主不愿意投保或不按货物价值投保,保险公司不愿意为易碎、易损货物接保等情况,物流公司不得不为此承担更多的风险。此外,现在的物流服务商提供的常常是整体的方案,可能涉及到多种运输方式的联合运作,过程中的很多情况并不能完全掌控,物流各个环节的风险都需要一起承担。以公铁联运为例,一旦铁路运输出现问题,赔偿的程序非常复杂,时间耗费很长,但客户却会将这部分的责任统统划归到物流公司的头上,企业往往不得不先行赔偿,甚至付出很多额外的代价。所以物流企业理所当然地盼望一种更为细化的、适合物流运作模式的险种,从而将各个环节的风险分解,将承运商的责任分担。

  面对物流企业的呼声,面对已经形成的一个新的保险市场,保险公司并不是无动于衷。2004年7月1日,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吃螃蟹”,推出了物流责任保险条款,从而填补了我国物流企业综合责任保险的空白,但对该保险条款进行仔细分析研究,便可发现该条款具有这样的特点:从数量上看,承担的条款只有两条,而除外责任条款却多达二十几条;从结构上看,采取的是列明条款加除外条款,再加约定的免赔额、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以及一年累计的最高赔偿责任限额,承保与赔偿的范围都很少;从限制上看,即使在承保范围之内,还设定了限制条款,也就是说还设定了一些先决条件,例如:只有在“安全运输”下的货物遭受雨淋才赔偿;从实质上看,真空并未真正被填补,该条款等于对物流商只开了一扇窗。广大物流商热切渴盼的、真正想转移的风险却没被写进条款中,令物流商无法投身进去,实际上仍然被拒之门外。由于这种产品并不符合广大客户的需求,其投保的意义也就不大。因此,尽管该条款在推出之初,业内很多物流公司的高层都表示了对该物流保险的浓厚兴趣和很高的期待,但条款实行以来,却是看的人多买的人少。

  物流保险方兴未艾

  随着现代物流业的竞争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更高的水平,物流企业传统的“保护自己”的规避风险办法远远满足不了需要。物流保险无疑是现代物流企业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但要使物流保险成为物流企业的“护身符”,还需解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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