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首票!飞机进口新业务落地,省时省成本
2026/7/17 10:43:47     来源:甬派客户端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7月16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租赁贸易”方式,进口了一架航班号为CES9001的A320-251N飞机,并顺利办结通关手续。

  该飞机由东方航空委托上海招银翔鹰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引进,本身相当于一个“货物”,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委托宁波海关实施异地委托监管办理进口手续后,交由东方航空浙江分公司执管,计划投入到宁波至新加坡等国际航线。

  这标志着,宁波首票异地委托监管飞机进口业务落地。

  据悉,飞机融资租赁是当前航空企业引进新机的主流模式。综保区内企业通过该模式,叠加综保区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大幅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实行异地委托监管后,能够进一步降低飞机实际入区成本,提升通关效率。

  此次异地委托监管业务顺利开展,得益于政策的支撑。

  202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鼓励保障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支持对进出口用于融资租赁的重大技术装备及零配件实施海关异地委托监管,对飞机及航空发动机企业,允许开展异地完工、试飞、交付。

  依托异地委托监管创新政策,本次进口飞机实现从交付地至运营航空公司的一站式直接交付,无需实际进出综合保税区、无需往返中转调机,有效提升流转效率。

  东方航空浙江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全新监管模式有效压缩了新机交付周期、大幅降低调机运营成本。后续,还将陆续引进5架新飞机,持续优化航线布局、推进绿色低碳机队建设,赋能区域航空产业与属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做好对融资租赁进口飞机异地监管,宁波海关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做好对接,由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办理租赁货物出区手续,宁波海关对飞机进行异地监管,飞机在海关放行后可以直接投入航线运营。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分享到: